安全的公开信15篇
各位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上午,xx省xx市xx县xx镇xx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袁贵仁部长立即做出部署,同时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路,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必须带好安全帽。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谢谢你的合作!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但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为此,学校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同时要规范您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无保险、货运车、报废车、超载车辆等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开门时要仔细观察右后方是否有电动车等车辆,确保安全后再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要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走斑马线穿越公路。您驾乘二轮摩托车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看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严禁自己的孩子驾驶,保障您的孩子的安全。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骑车时集中精力,严禁打电话,严禁听耳机,注意避让行人及车辆。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听音乐或追逐打闹。穿越公路不要跨越护栏,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6、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7.在孩子面前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无证、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遇有各类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并及时督促您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请您带领您的孩子认真阅读、学习以上内容,确保孩子的各项安全,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谢谢您的配合!
xxx小学
20xx/11/18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货车与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致21人死亡。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因此,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学校向你们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骑自行车要保证铃、闸、锁齐全实用,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大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并且做到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您要拒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低年级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其他车或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驾乘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xxx学校
尊敬的家长您好:
现已进入冬季,昨日又降雨雪路面结冰,路滑难行,交通不便,易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
特此发出这封家长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或不要雇用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无营运资质的驾驶人运送学生,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
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
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不要乘坐超员的客运班车,自觉杜绝交通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请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3、请教育孩子骑自行车时必须做到不超速、不并骑,不载人,不打闹;
要专心,坚决不逆行。
不得让孩子骑摩托车或助力电动车。
4、请教育孩子步行时穿越公路不着急、不猛跑,不打闹嬉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
在通过十字路口时,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而是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
5、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注意行车安全,特别是放学和下晚自习到校接学生要注意校门口行车安全。
任何车辆不许进入校园(包括骑摩托车的家长)。
6、请教育孩子注意文明乘车,不要在车内打闹,上下车要文明,下车后要观察好确定安全后在过马路。
7、建议离校较近的学生,不用车接送,不骑自行车,改为步行上学。
8、请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
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求得尽快抢救。
9、请教育孩子在校内也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防滑倒、防摔伤。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通过您的合作与配合,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家长签字: 方正县天门中学
20xx年11月21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三天,4月3日至5日放假, 4月6日(星期二)返校上课。
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三月份在我省福州、南平发生的两起学生伤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我校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现在,我们以向您致信的方式,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孩子安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一、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教育职责,但不承担监护职责,个别情形除外。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明确规定,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四、根据学校实际,我们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切实做到如下方面,请家长给予配合和督促。
1、注意交通安全
孩子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旅游,除了步行以外,有的乘坐摩托车、小车、公共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所以,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帮助孩子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天等能见度较差的天气,最好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准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来学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切勿驾驶机动车,不要乘坐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辆或无牌的机动车辆。
2、家庭生活安全
孩子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家长要教育子女:
(1)防触电。学生在家时,众多的家电可能会被启用,如电扇、空调、冰箱、电视、电脑等,由于孩子操作不规范或产品质量差,极容易发生触电等安全事故。家长们要抽出时间对家里的电器进行全面的检测,对有安全隐患或质量不过关的电器,进行维修或更换。家长们要经常、反复地对孩子进行家用电器使用注意规范的教育,要避免孩子直接操作危险性高的电器,并要教会孩子应付意外事故的基本技能。
(2)防火。要教育好孩子正确使用煤气炉,防止煤气泄漏或空气不流通而造成的煤气中毒事件。火柴、打火机、蜡烛等引火物,不要放在小孩能拿到的地方,大人上班或外出上街时不要将小孩单独放在家里,更不应该将孩子反锁在屋内,应将孩子委托邻居看管,避免孩子在家玩火成灾,造成伤亡。并要使孩子懂得防火、灭火和逃生知识,做到时时提醒,防患于未然。不要叫不懂事的孩子引火做饭,避免油锅熬着或炉火烤着可燃物造成火灾。教育孩子不要在屋内和易燃物附近燃放鞭炮,不要在家中、野外玩火,以免引起火灾。
(3)防人身伤害。家长们要教育孩子在公共复杂场所分辨是非,加强自我防范,防止被人敲诈或诈骗。在人多拥挤的场所,要教育孩子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教育孩子单独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上学、放学路上尽量结伴而行,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以免上当受骗;碰到打架斗殴等事件,不要围观,远离事件地点,事件中如有自己认识的人,在保护好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学会机智报警;在家中要注意防止各类烫伤;不要在路边小摊买零食吃,以免进食不卫生或过期的食品而发生中毒事故;以及家庭如何防盗等方面的知识。
(4)防溺水。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私自到河塘、水库、水渠等地方游泳戏水。孩子外出游泳必须要成人监护,采取安全措施,没有成人监护和安全措施,严禁孩子结伴或擅自单独外出游泳。
(5)文明上网。网络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家长们应该对孩子在家中上网现象给予关注和必要的指导,指导孩子充分利用互联网促进学习、开阔视野;绝对不浏览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页;不要沉迷于玩电子游戏,不要参与网上赌博行为;不要看反动言论和参与讨论。引导孩子养成文明上网,上文明网的好习惯。要杜绝孩子到网吧上网。
3、其他注意事项
(1)您在接送孩子时,请在校门口止步,不要进入校园,以防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2)接送孩子的汽车、摩托车在新校区的请停放在双泉路南环路路口或体育中心边上的路口;老校区的请停在龙川路路边。以利于学生安全疏散,防止交通堵塞。
(2)上课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门,若有急事或领孩子看病等需提前带孩子离校,请与门卫或学校领导讲明,由门卫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孩子拿学生请假条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过早到校,要在家里充分利用好休息时间。我校每天上午7:30开校门,中午1:50开校门(五一后中午2:20开校门)。
(4)每天要穿整洁校服,规范仪表进校门。从校门出入,不攀越围墙。
(5)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家,要及时向家长报告。不能夜不归宿。
(6)不携带过多的金钱或贵重物品到校(如:手机、电脑字典、随身听等),做到“财不外露”,谨防坏人见财起意。
(7)要学会判别是非,遵纪守法,不要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 部门反映,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
(8)懂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正确把握住自己的交友原则,注意挑选交友伙伴。
孩子每天“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您全家的心愿,也是我们全校老师的心愿,请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厌其烦地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我们一起为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最后祝您全家平安、幸福!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为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发此函,敬请阅读。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孩子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抓好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具体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1、学生乘车要做到:认清客运车辆,非客运车不乘;即使是客运车辆,也要看车内座位是否已满,如果超员,绝不乘坐。同时,还要注意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
2、学生候车要做到: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也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3、学生骑车要做到: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骑自行车上路,已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也要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
4、学生走路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幼儿上学要有家长接送,小学生来校、返家要戴好“小黄帽”。特别是乡村国道边、省道边,车辆速度较快,学生上学、返家更要注意安全,大家集体戴好“小黄帽”,成纵队右行。禁止学生边走路边看书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待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 安 机关报告(电话:110、122)。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到河边玩耍嬉戏,更不能擅自下河游泳或做其他事。
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夏季的来临,气候炎热,气温升高,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进化。希望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交通安全参与者朋友:
您好!
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简称“三超一疲劳”)。
这是继酒驾整治之后,公安部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项重要部署。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由客货运驾驶员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有效杜绝“三超一疲劳”现象,有力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采取抓源头、查路途、治隐患、整黑点等措施,严肃整治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罚一起。
尤其是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对第一次违法的,严格处罚;
对第二次违法的,通知客运企业办安全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培训。
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开安全车,做守法人!
交警部门也诚邀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当您发现身边有“三超一疲劳”违法现象时,请您及时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后,将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
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既是学校与社会的重要责任,也是每一位家长朋友的职责所在。时值冬日,天气寒冷,我们在这里向家长朋友真诚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坚持步行,有益健康。
如果您家离校距离不超过2.5公里,建议您鼓励孩子步行上下学,教育孩子养成人行道上靠右行走的习惯,不走危险地段,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的规定,从斑马线穿过,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如果您的孩子上幼儿园或小学一、二年级,建议您不要怕麻烦,要尽量坚持亲自接送。
2.安全教育,时刻不忘。
如果您家离校较远,孩子需要乘车上下学,建议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孩子站在较为安全的区域候车,不追车、爬车,上下车前要等车停稳打开车门。上车后找座位坐下,不要喧哗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同时,家长还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的车辆,不乘坐无相应驾驶资质人员驾驶的车辆。发现孩子乘坐违规“黑车”,要立即制止,并积极主动向交通、交警部门举报。
3.遵守制度,做出榜样。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接送孩子。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尽量减少车辆停靠时间,车辆停靠位置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不在学校门前随意调头,保持学校门口交通秩序。千万不能与校门口执勤的老师、保安或交警发生争执。最好不要委托他人骑车接送孩子。如果您亲自带孩子乘坐二轮摩托车或电动车,必须让孩子带上安全头盔。
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携起手来,共筑孩子的安全防线。
各位家长、各位学生:
你们好!
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已着手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为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抓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城区学校和部分镇街学校为缓解上下学交通拥堵问题已经实行错时放学制度,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校门口汽车随意调头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用汽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尽量减少车子停靠时间,车子停靠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请不要在校门前随意调头。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穿马路走斑马线,注意交通安全。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小学生上下学要戴好“小黄帽”。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民的义务。20xx年,xxxx峰会将在重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力提升重庆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逃生自救基本常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同时,提醒全体市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注意以下消防安全事项: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认真教育孩子防火,制止孩子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油锅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应用锅盖盖住,或向锅内倒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也可以向锅内放沙子、米等将火扑灭。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它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全体市民自觉遵守,努力维护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xxx
xx年x月x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12、16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呈明显上升态势。据了解,20xx年,我市有19名中小学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0xx年,也是19名,而在今年1-8月份就有19名中小学生不幸在交通事故中丧生,还有281名中小学生在事故中受伤。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导致中小学生伤亡最主要的原因。
在由交警部门、教育局、交通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为主题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启动之际。为了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我们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做到:
1、教育子女上学、放学及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横穿马路,交叉路口注意过往车辆,步行要走人行道并靠右。
2、按照交通规则,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骑自行车不准带人;骑自行车时,不能违规带人、持物骑车、双手离把、勾肩搭背、拥挤追逐等,更不能紧随机动车后面或手扒机动车行驶。
3、学生回家或返校,乘坐机动车要选车况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不要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安全。
4、乘坐船只时,不要乘坐客渡船以外的其他船只。乘船时,要等船停稳并搭好跳板后再顺序上下船,不得拥挤争抢。
5、学校备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供学生借阅,请家长与子女共同学习,以提高教育实效。
以上五点希望广大学生家长互相学习,共同配合学校督促子女,遵守交通秩序,确保人人平安、家家幸福!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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