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驾校学员守则

刘莉莉老师

  某某驾校学员守则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员入学和教学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教学进度和训练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使驾校、学员、教员三方合法权益落在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1.学员报名时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个人有效信息和相关资料,通过驾校初审合格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取得培训资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2.尊敬师长,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时办理好相关手续。

  3.遵守驾校各项规定和教学纪律,不贿赂教员,品行端正,不损坏公物。

  4.上课时注意听讲,认真纪录,不妨碍他人听课。

  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做到提前请假,长期不能参加训练的,应向教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假条备案。

  6.进入实车训练后,必须按预约时间参加训练,完成各阶段规定训练课时。预约时间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训练的,需提前24小时退约,否则视为违约。

  7.各科目考试不及格者,须向考试机关交纳补考费。

  8.学员自备交通工具必须服从驾校统一管理并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任何车辆驶入桩训场地,学员严禁带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及训练场地。

  9.训练期间,禁止做与训练无关的事,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及谩骂行人,不得随意向车外抛扔杂物。

  10.训练时不准带有色眼镜,禁止赤脚、穿拖鞋和高跟鞋驾驶车辆。

  11.爱护公共卫生,确保教室、车场、桩训场和车厢内清洁。

  12.每次训练前必须到教务室领取训练记录卡,收车后如实填写并送还教务室放置于指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