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协议书?

阿林老师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致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单独的协议。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它是单独的仲裁协议,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专门约定仲裁内容而单独订立的一种协议。而且,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例如,在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再专门订立一个协议,约定有关仲裁事宜,这样一个协议就是仲裁协议书。

  格式范文

  甲方:××省××贸易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职务:经理

  乙方:××省××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于××职务:经理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xxx年3月签订购销鲜蘑合同。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的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xx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所涉鲜蘑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贸易公司(盖章) 乙方:××县××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 法定代表人:于××

  xxx年×月×日

  相关法律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又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从仲裁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仲裁制度既是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又是自愿原则在仲裁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

  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约定。仲裁协议可以独立于合同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和受理的依据;二是排除了法院的管辖;三是取得司法支持和监督的依据;四是外国承认和执行的依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通常写在“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文中。仲裁协议的其他书面方式是指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这类协议包括信函往来、电传、电报。此外还有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它是指对原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或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补充达成的协议条款。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效的仲裁协议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