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小区业主的公开信

莉落老师

  致小区业主的公开信(一)

  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

  大家好!

  **富民广场小区正式交付使用,至今已近3年,入住户达230多户,占总住户数的77%,我们很高兴能有缘和大家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彼此能成为好邻居、好朋友。

  大家知道,我们富民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至今尚未召开和成立,小区在建设和管理上还不规范,邻里间、业主与物业公司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音符,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其个人喋喋不休、无休无止的“呐喊”,不如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依靠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小区,密切邻里关系,协调解决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我们发出这封公开信,一是希望将广大业主召集到一起,共同商讨小区中存在的问题,并促成业主委员会的早日成立;二是希望借这个机会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和沟通的平台。

  可喜的是,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众多小区业主的热心关注下,在永诚物业公司的通力配合下,我们富民广场小区业主大会即将召开,届时希望全体小区业主都能参加大会,积极参与支小区建设中来,有了业主们的支持和参与,建设“平安小区”,构建和谐小区。

  富民小区是我们广大业主自己生活的空间,需要大家去用心呵护,希望我们能走到一起,关注小区的成长,关注小区的建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去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小区吧!

  **富民广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7月1日

  致小区业主的公开信(二)

  亲爱的邻居及兄弟姐妹们:

  老祖宗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们有缘住在一个小区,同在一个屋檐下出入,起初,我们在这里生活、相处,早出晚归且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相依相助,却觉得甚为和谐、温暖。而从去年以来,我们会发现小区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破败和混乱,随意停车、环境脏乱、设施损坏,停在车位上的车无缘无故的被划伤、轮胎被扎,业主和业主吵架、业主和保安打架、保安不断离职,甚至业主遇到事情,没有一处排忧解难的地方,也没有一个说理的平台!

  这些变化是在我们曾经共同信任的业委会诞生后开始的,一年来的现实和事实让我们感到失望!业委会的种种行为像一盆盆冰水泼醒了我们,对这样的乱象,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业委会的职权与作为,重新评估业委会究竟做了哪些有益的事情?他们真的是无私奉献还是沽名钓誉,甚至别有企图?现小区里有各种关于业委会违规的传闻,不妨我们来梳理一下:

  一、违规操作资金账户,导致信任危机。

  可以说,业委会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公共资金或业主的共同资产,《南瓯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制度》规定不同额度的经费使用须经不同的流程,一万元以上的大额经费支出必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动用。而目前,业主发现律师费、招标代理费、仲裁费和路障采购费等多笔万元以上甚至接近十万元的经费被瞒天过海,未经业主大会商议通过,也未进行项目预算。难道业主好糊弄?还是他们明知故犯?或者存在某种利益输送?!

  二、违规决定小区事务,导致管理混乱。

  明园小区车辆多,停车位不能满足需求,停车难问题日益显现。业委会在未举行听证会或讨论会充分沟通论证,未采取尽可能的方法来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情况下,草率地决定启动不成熟的小区车辆管理方案,直接将停车矛盾推向业主,有意制造邻居间的误解和矛盾。这边说停车紧张,把责任推到前物业多发蓝牙卡的原因上,那边却让新物业签发临时停车通行证,导致停车状况更加混乱和无序,进而影响安全通道的顺畅。另外,业委会会议也存在违规召开的情况,年前的垃圾箱事件在众多业主的一致强烈反对下,赔了一万多元退场。

  三、违规选择招聘物业,导致服务缺失。

  业委会在撤换原康居物业投票时,违背一事一议原则,在选票上同时设置数个无关联的内容,采用上门引导和诱导的方式获得多数票。换了物业之后,对于服务合同的履约条款遮遮掩掩,在众多业主联名要求公开的情况下,先是称业委会无权公开合同,后迫于压力在物业入住整3 个月才公布,业主发现业委会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显然是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在物业权利和业主义务方面规定得具体明确,甚至连业主的物业费违约金都替物业想到了,但在物业的履约义务方面却含糊其辞,没有具体量化标准。而对业主提出的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质疑,本应代业主发声的业委会却呈现护犊心切之态,让人啼笑皆非!

  以上种种,罄竹难书,究其原因,一是业委会没有规矩意识,既没有守规矩的思维,也没有守规矩的能力。业委会没有规矩,如何要求业主守规矩?业委会没有规矩,如何要求物业按照规矩进行服务与管理?二是个别委员存在私心,在涉及经费运用的项目里掺杂个人因素。三是多数委员虽然心地是好的,但文化层次低,水平不足,既没有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没有办好事情的对策,既没有解决问题的智商,也没有摆平纠纷的情商。

  为此,我们要开始思量,这样的业委会还值得我们信任和托付吗?虽然委员们是做公益事情,不拿业主的钱,但也不能糟蹋业主的钱啊!要知道,一个小区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远不是像菜场卖菜称斤算钱这么简单。近日来,魏则西之死让莆田系成为舆论抨击对象,一个救死扶伤的行业也会被如此侵蚀。那么,物业行业有没有这样类似的.“系”呢?答案是肯定的,“买房产,进业委,换物业,动资金,谋利益”的某系模式在温州一些小区被印证。明园里发生的种种事实和迹象都表明,业委会和物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个小区正在某系的盘算之内。

  邻居们、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明园的命运与我们所有人息息相关,大家团结起来吧!请大家关注和支持业主的维权行动,在物业未公布服务项目与标准前,在业委会未有效督促物业做好各项服务前,请大家缓交物业费,对于侵权,我们要大声说不!我们不能姑息养奸,纵容和迁就会使恶行变本加厉!

  广开言路,沟通信息,无私奉献,同探小区治理,共图维权大计,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的宗旨。我们愿意看到和接受现有业委会成员以书面或口头进行述职,经广大业主测评来决定去留。我们期望能聚集一批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志士仁人为小区出力,并重新推选并建立代表广大业主意愿的业委会,我们已经摔了一跤,以后我们会走得更好,不远处的景园小区已为我们作出了榜样,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为把明园小区建设成为一个友善、和谐、文明、民主的美好家园尽心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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