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

张东东老师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1:

  今年以来,楚雄市城管局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以拆违、整脏、治乱为重点,全面实施违法建设、渣土清运、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加大违章建筑治理,私搭乱建行为有效遏制。在认真做好走村入户调查取证、政策宣传、送达法律文书的基础上,整合城管、国土、住建、公安、鹿城镇等相关部门力量及青龙社区、村民小组长人员共264人,出动挖掘机、压缩车、垃圾清运车等大型机械设备20余辆次,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到4月12日,依法对鹿城镇青龙社区马家、官家、白土塘、徐家4个小组29户及碧桂园、栗子园等限期未自行拆除的15901.6㎡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性拆除,私搭乱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狠抓环卫作业监督,市容环境明显提升。适时组织管理、经营、监督人员每天不定时对工人在岗情况、街道清扫、保洁情况、垃圾停留时间、垃圾收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卫生问题采取摄像锁定,管理、经营、监督人员确认的方式,严格按照《楚雄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要求及检查考核标准》考核;加大夜间机械清扫、下午人工保洁、果皮箱周边袋装垃圾清理和城市街道降尘降温作业力度,加快城区公厕提升改造步伐,强化公厕内灭鼠、灭蚊虫、灭苍蝇、灭蟑螂及除臭、消杀等监督管理工作,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提升。4月份,共监督检查28次,考核2次,出动降尘洒水车辆248车次,清理城郊结合部的卫生死角16个,清理建筑垃圾39吨、生活垃圾16吨垃圾。

  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渣土清运规范有序。从4月6日开始,集中执法力量,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运输车未按规定密闭运输、泼洒、遗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持“宣传在先、服务在先、告知在先、整改在先”的原则,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口头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建筑工地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点上蹲守,线上巡查,面上掌控,应急保障”的要求,认真落实城管、交警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制度,力争实现渣土运输处置和管理规范有序。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车辆73辆次,发出宣传资料256份,口头宣传325人次,规范渣土运输车辆328辆次,查处违法行为12起。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2:

  5月9日,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富祯带领由州农牧局、州建设局、州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督查全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督查组先后深入临夏县黄泥湾乡,临夏市城郊镇、枹罕镇,东乡县河滩镇,实地查看乡(镇)、村垃圾清运、河道治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检查中发现,经过近期清理整治,各乡(镇)、村主要干道的'环境卫生状况有了好转,但许多地方仍存在垃圾整治不彻底、卫生保洁不到位等情况。对此,督查组当即要求相关负责人及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刘富祯强调,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措施,杜绝乱摆卖、乱堆放、乱丢垃圾;要健全垃圾清运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各县(市)要集中解决目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跟进常态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道路清扫保洁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社、街巷、小区为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人,彻底清除陈年垃圾,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卫生无死角;要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垃圾清运配套设施,合理设置摆放垃圾桶,确保卫生保洁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沿街商铺“门前三包”的监管,有效遏制占道经营、乱扔乱抛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确保道路整洁美观。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3:

  5月9日上午,记者在本溪市明山区明山街道永利社区看到,铲车正将建筑垃圾、残土铲到大翻车内,环卫工人不时地把散落下的建筑垃圾铲在一起,以便铲车再次清运。

  明山区城建局体育环卫所所长赵冬艳告诉记者,目前全区在进行环境整治突击周工作。区城建局在保证日常路面清洁的情况下,还出动保洁员对公益广告牌、公交站牌、隔离带、果皮箱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扫清洁工作。等当日永利社区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后,还将对金山街道紫金社区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自从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我们保洁人员就放弃了节假日,从早上8点一直干到晚上7点,除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环卫车队和工人基本不休息。为了做到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我们每天都有5台铲车、12台大翻车和6台大板车对建筑残土、垃圾进行循环清理。”

  为了确保全区城乡环境整洁卫生,营造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明山环境,5月6日晚,明山区召开了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工作会议,部署区城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街道等24家涉关单位和部门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针对城区,重点清除主次干路两侧、居民区(物业小区、非物业小区、弃管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公交站点、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学校及医院周边;商业街区、集贸市场(厅室市场、露天市场、早市)、待建拆迁工地及施工现场;城市河道沟渠、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及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区厂区及周边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针对农村,重点清除村屯、桥头、河边、路边,集贸市场(农村大集)及周边,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