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阿林老师

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招生工作,制定了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

  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第三条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

  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市青年路96号。

  二、有关要求

  第四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以下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经济与贸易类(01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03含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含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含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①]、会计学(CIMA方向)[②]、金融学(FRM方向)[③]、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④]、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⑤]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01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02含物联网工程)。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五条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执行。

  三、录取规则

  第六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七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八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等级级差法”排序。等级A+、A和B+的级差分分别为3、2、1分。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第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艺术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条音乐学招收声乐、舞蹈、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古筝、小提琴、萨克斯和钢琴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一条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分相同条件下,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

  1、经济与贸易类(01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3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商务英语)、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法学类[01含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新闻传播学(01含新闻学、广告学),中国语言文学类(02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金融学类(01含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电子信息类(01含通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类(02含经济统计学)、统计学类[01含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软件工程和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普通类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除以上三条涉及专业首先考虑专业所需单科成绩,其他专业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四、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以下为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2016年收费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

  27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4000元/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金融学(FRM方向)。

  10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

  9600元/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5220元/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940元/年的专业: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

  4660元/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广告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

  4380元/年的专业:汉语国际教育

  注:对涉及大类招生“分类招生、共同培养”的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940元/年收费;电子商务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两个专业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5220元/年收费;广告学、新闻学和文化产业管理三个专业前两年按438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

  五、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

  六、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六条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十七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他

  第十八条录取到软件工程(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录取到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官方途径:

  ①学校网站:

  ②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83816576

  ③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