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计划生育发展意见参考

马振华老师

区计划生育发展意见参考

  为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分类指导力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平衡健康发展,按市有关要求,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开展帮促转化活动。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决定》和省、市《意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能力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实行党政牵头、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综合施治,按照健全班子、规范制度、完善阵地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帮促整改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遏制违法生育反弹,从根本上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帮促转化方案,全面落实帮促责任制。各街道要深入薄弱社区(村)进行调查研究,摸清薄弱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薄弱社区(村)帮促转化方案,明确帮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帮促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积极推行村民自治。帮促部门要协助社区(村)配齐配强社区(村)领导班子,健全计生网络,对不适应人口计生新的工作形势的计生干部坚决予以调整。积极推行村(居)民自治,依法制定符合本社区(村)实际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开展清理清查,全面摸清底数。要结合全区开展的信息质量专项调查活动,加强信息核查对比和交流工作。薄弱社区(村)要逐户走访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将新婚未管理的育龄妇女和孕情不明、流出去向不清、长期空挂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及时准确掌握其婚、孕、育和节育措施落实等信息;将公安、民政、卫生、劳动、城建等部门信息与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存在的差异进行细致核查,户籍地要及时掌握人户分离人员的信息,并委托现居住地纳入管理,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杜绝漏管和工作不到位现象。

  (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管理服务到位。加大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宣传倡导力度,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在规定时限内引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认真做好一年两次的孕环情监测工作,对薄弱社区(村)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孕环情监测次数,建立并落实孕环情检测分级负责、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逐人核对身份,发现漏检、替检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补检工作。凡因妇检工作组织不力和人员漏检造成违法生育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街道要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坚持常年有奖举报和定期核查制度,发现违法生育线索一查到底。对违法生育行为要坚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欠交社会抚养费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征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

  (六)建立薄弱社区(村)转化督查制度。区、街两级对薄弱社区(村)转化情况定期进行现场督导,及时了解帮促转化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推广薄弱转化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推动帮促转化工作扎实开展。

  三、目标要求

  通过帮促转化活动,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要基本达到以下目标:

  (一)社区(村)级领导班子健全,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社区(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配齐配强,适应工作需要,待遇报酬落实到位。

  (二)无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违法生育及瞒漏报、私自终止妊娠等现象;无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微机信息准确、全面,各类统计资料和微机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社区(村)级档簿资料设置齐全、填报规范,保管存放符合要求。

  (三)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以上,产、术后随访服务到位,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及时到位。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查体率要达到100%;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长效措施落实率达75%以上,及时率达100%。

  (三)各类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政策要落实到位;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按政策规定要处理到位。

  (四)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级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得到完善,宣传和服务阵地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基本满足育龄人群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需求,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和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五)村(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得到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落实到位,协会组织活动经常,广大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逐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达到村民自治的标准。

  四、方法步骤

  帮促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确定阶段(年4月下旬)。各街道根据本街道实际,研究确定本街道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并于4月20日前将薄弱社区(村)名单和帮促转化方案报区计生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中旬—年10月中旬)。各街道按照帮促转化方案要求,重点围绕“配强村级班子、健全计生队伍、摸清工作底数、规范规章制度、完善服务阵地、落实节育措施、抓好政策兑现、推行村(居)民自治”等内容,狠抓薄弱社区(村)的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堵塞工作漏洞,努力提高薄弱社区(村)的计生工作水平。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10月下旬)。各街道要于年10月底以前对本街道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转化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帮促转化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采取日常监控或者不定期专项调查等形式对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的转化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薄弱社区(村)帮促活动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街道帮促活动由负责联系街道的区人口计生局领导负责具体指导。各街道要分别成立薄弱社区(村)帮促转化领导小组,将帮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

  区人口计生局每季度召开计划生育薄弱社区帮促转化工作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查找症结,研究对策,指导帮促工作开展,确保帮促转化工作顺利进行。

  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帮促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年终对薄弱社区(村)的帮促转化验收情况,将计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