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政协提案

王明刚老师

  2017年优秀政协提案1

  提案第20170002号

  案 题:关于强化镇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提 出 人:姚恒尹、黄小玲、梁川、廖曙辉、龙建平、高洁、陈星、钟晓毅、倪根金(共9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成效

  近几年来,我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省财政共投入9亿元,扶持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根据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基本实现了全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建设任务,形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省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189平方米。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二、我省公共文化设服务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平衡。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财力基础较差,文化建设资金相对欠缺,单纯依靠财政投入难于满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尤其是农村地区投入严重不足。

  (二)设施分布不平衡。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公共文化设施仍较薄弱,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分布不均衡,镇村公共文化设施相对简陋,内容较少。

  (三)文化人才缺乏。编制束缚及待遇偏低,导致人才难进和人才流失,致使基层镇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影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领导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上级文化部门的事,存在“等、靠”思想,工作热情不高,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建设滞后、标准偏低。

  三、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一)着重强化镇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关键在于补短板,特别是补齐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文化服务资源缺乏的短板。从当前各地实际情况看,市县一级文化设施相对条件较好,但对于广大农村基层群众来说,市县离得较远,难于享受其文化服务上的便利。而村级层面,由于经济条件较差及一些农村“空心化”现象突出,建设功能相对齐全的文化站存在一定困难也不符合现实。客观上,镇级层面是承上接下的重点环节。鉴此,宜相对集中有限资源,重点加强镇级文化设施建设。

  (二)以镇带村,发挥镇级文化站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强化镇级文化设施建设,把镇文化站建设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依托、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基本载体、培养村级文化人才的重要阵地。通过发挥镇一级文化站的承接和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县、镇、村之间上下联动,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的综合利用,形成以镇带村辐射全镇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

  (三)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要通过社会化的手段,集聚社会资源用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在确保各级财政投入、落实公益性捐赠等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通过社会化手段,设立政府支持、社会募捐的公共文化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捐建公共文化设施,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投入;通过社会化手段,培养基层公共文化人才和民间志愿者,把民间志愿者及各种能人调动利用起来;通过社会化手段组织群众,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四)努力培育贴近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镇村文化活动应从实际出发,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可多结合节日开展,依托镇文化站组织文艺队伍下乡活动或演出,吸引乡贤、集聚人气;镇村文化站图书阅览室藏书种类应注重常识性、普及性和实用性,配置贴近农村基层群众需求的农业种养技术、地方史资料等类图书以及音像图书,并不断更新,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条件的镇村文化站(室)可以通过文物收集展览方式丰富文化内涵和服务内容,增强乡土情结,传承当地文化;镇村公共文化服务要更多地贴近群众实际需求,多增加适合当下农村老少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镇村图书室及其他文体设施建设与当地中小学图书馆和文体设施一并规划与统筹建设,双向开放,以利充实内容,便于管理,提高使用效能。

  (五)健全机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健全教育培训、待遇保障及考核考评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落实公共文化队伍编制和待遇,并采用政府购买等方式,配置一定数量的财政支付的临聘人员,组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加强包括农村文体协管员在内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为基层打造一支稳定的文化骨干队伍;通过社会化手段培养基层文化人才和民间志愿者,把热爱本乡本土的民间“文化能人?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组成文艺活动队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六)进一步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及镇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省在文化资金投入、重大文体项目建设以及文化事业用地等方面进一步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加大对镇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出台一些特殊的扶持政策,适当调增基层文化站编制,使镇级文化站发挥对上承接、对下辐射的枢纽作用;实施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帮扶计划,加强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文化交流,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各地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要增强针对性,从当地实际出发,重在补短板,将更多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向老百姓倾斜,不断扩大受益面,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2017年优秀政协提案2

  提案第20170007号

  案 题: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提 出 人:朱颖恒(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过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多年来,我省发生多次超市售卖过期食品、食品银行捐赠过期食品给老人、过期月饼回炉改做成糕点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诸如此类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非偶发,对行业声誉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引起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危机,大量过期食品的不当处理将恶化环境污染,并对食品产业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过期食品的处置问题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盲点,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思想意识有待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问题在不同行业都时有发生,食品行业同样如此。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销售过期食品,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监管执法仍需改进。过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现行法律法规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仅规定了禁止经营、退出市场、做好相关记录等,并未涉及实质性的处置,如销毁。在执法环节也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重,违法犯罪成本低等情况。

  (三)产业发展还需规范。近年来我省食品产业发展速度过快,但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食品企业大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尤其对过期食品的处置尚未形成联动和长效机制,在食品的可溯源系统塑造、过期食品专用销毁场地建设、过期食品大数据处理等方面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

  针对上述过期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因此建议:

  (一)强化治理,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议省内各市、区、镇以零售业和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大型超市、便利店、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严查过期食品退货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随意扔弃过期食品的行为。将专项整治常态化,对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增加食品违法成本。同时,应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对过期食品自行销毁的证据保管,明确临近过期食品的标志说明,规范临近过期食品的促销和赠送行为。

  (二)扶持企业,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针对当前食品行业鱼龙混杂、管理困难、过期食品回收困难等状况,应着力扶持一批大型食品生产、配送、零售、回收企业,尤其应大力培植有实力的食品连锁企业,以规模化及集约化来实现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尤其要重点支持生鲜食品的电商平台发展,利用大数据平台和高效的物流系统,解决过期生鲜食品的集中处理问题。建议以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鼓励食品连锁零售企业采用技术先进的采购、配送、结算、退货等系统,实现食品全流程监控和可溯源的大数据管理,令过期食品无处藏身。有大型连锁便利店便采用了国际领先的自动退货系统,及时高效地显示、回收、处理了过期食品和临近过期食品,但由于这套系统费用过高,小店难以购买。政府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扶持、推动、津贴此类信息集成系统的广泛应用。

  (三)固本清源,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发现和快速收集过期食品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何高效、低成本、无污染地集中销毁过期食品则是另一难点。对集中回收和处理过期食品的零售和物流企业实行适当的补助政策,构建有利于过期食品快速回收的物流系统,并着力兴建多个专用于销毁和掩埋过期食品的处理基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把过期食品转化为再生能量,如肥料、饲料、发电等,实现变废为宝。广州食品报废销毁中心就是一个集中处理过期食品的好例子,可以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向省内各市、区、镇复制推行。

  (四)加大宣传,设立过期食品有奖举报制度。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应广泛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强对过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过期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的工作中来。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现金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销售企业的内部人员举报,从而发动人民群众来监督,使违法者无可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