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网约车管理细则

张东东老师

乐山网约车管理细则

  近日,乐山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可能将于11月1日实施,那么,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进入乐山后,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然而,由于网约车存在监管漏洞,市民难免担忧乘车安全、服务质量、维权等问题。

  为规范乐山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维护乘客、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合法权益,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乐山市实际,拟定了《乐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网约车经营许可、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

  目前,乐山市交委网站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您可在10月2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反馈(电子邮箱:ljch408437151@qq.com)。《实施细则》或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网约车平台公司

  乘客可看到驾驶员、服务车辆照片

  《实施细则》在“网约车经营许可”方面规定,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其中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乘客应用端应能显示驾驶员和服务车辆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并提供车辆位置信息实时分享功能;具备供交通、发改、通信、公安、税务、网信、工商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申请受理最多30日决定可否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车车辆

  要求是乐山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

  什么样的车辆可以成为网约车?《实施细则》要求,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乐山实际,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的乐山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车型为1.6T以上或1.8以上排量;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车内贴网约车统一标识

  按照规定,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相关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网约车标识(统一贴在车内适当位置)。

  网约车驾驶员

  准入门槛将提高

  要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准入门槛将提高。《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包括: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常住户口在乐山市境内;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熟悉经营区域道路环境,能够熟练使用预约服务驾驶员终端应用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随身携带“双证”上岗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向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网约车平台公司初审后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相关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试(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试(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应随身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经营行为

  乘客投诉24小时内处理

  《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明确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应设置服务监督部门、建立网络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年度乘客投诉处理率应达到100%,年度乘客投诉处理满意率应不低于95%。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乘客失物登记、保管、查找制度,及时处理乘客失物查询,并在48小时内答复。对涉嫌恶意侵占乘客财物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明码标价向乘客提供发票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四川省以及乐山市关于网约车运价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并向社会公布计程计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不得甩客、绕道、乱收费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按照规定服务流程提供服务,不得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隐私不得随意泄露

  网约车服务平台上,驾驶员、约车人的信息都比较透明,有人质疑,这样是否会造成隐私的泄露?《实施细则》对隐私保护作了详细规定。

  按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按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责任

  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网约车平台公司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网约车驾驶员

  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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