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处理精神病人上访的意见

秦风学老师

关于如何处理精神病人上访的意见

  目前,在日益繁杂的信访工作中,除土地纠纷、待遇保障以及各类维权信访以外,精神病人的信访行为近年来大幅度增加。不仅增加了信访工作的工作量,而且还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精神病人难以沟通并且其行为带有不可预测性,常规的接访方式通常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就需要工作人员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来迎合当前信访形势带来的新的挑战。因此,如何做好当前精神病人的接访以及处理工作,使之能够得到有效安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了近几年信访工作的重头戏。

  通过整理近年来有关精神病人信访案件,找到了两起比较经典的精神病人闹访案例:

  案件一:居住在敦化市的王某,前几年,每到春秋两季,每天都会长时间的在市政府门前破口大骂,高喊政府对他不公,要求政府公平对待他,给予他幸福。不论信访工作人员上前劝解,还是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王某都会恶意辱骂、拳脚相加,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十几年前,王某妻子与其离婚,导致王某精神崩塌,从而认为政府对他不公,破坏了他的家庭,要求政府让前妻与他复婚,让他重组家庭,获得幸福。在王某第一次到信访局闹访的时候,工作人员就立即着手调查此事,得知王某前妻因为经常受到家暴,所以才离的婚。后信访部门积极与街道、社区协调,帮助王某治疗、让其逐渐接触社会,经过近三年的治疗,王某才基本康复。

  案件二: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张某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该人年轻时与别人发生口角,头部被重伤,从而性格越来越孤僻,逐渐演变成妄想症,在发病时,总会感觉别人要加害他。长期以来,张某虽然受到家人以及街道的看管,但仍旧时常发生到信访部门闹访,有时更会发生伤人事件。后经过精神医院治疗,只能通过药物以及来自家人的关爱才能基本控制病情。

  从这两起案件不难发现,此类上访者,通常文化水平低,素质差,无法制观念。长期以来,精神病人的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况,特别是在贫困、偏远等地区,精神病患者由于经济原因,得不到医治,在没有亲情的爱护下,长期不与人沟通,加之行为编激,存在心理障碍,长久压抑下,就时常出现精神病人大闹某某信访单位,并出手伤人等现象,给各级信访部门的接访、处访造成异常的难度。

  为此信访部门在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保护此类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处理方式上,应当有针对性的对策。就如何有效解决精神病患者引发的上访问题,以及非正常上访现象的发生。并且通过接访,达到依法处访、劝访、教育和疏导使其息访,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针对此类信访情况,有几点建议:

  一、加强人文关怀,采取措施预防。对待此类特殊人群上访时,不应推三阻四、推诿扯皮。面对精神病人来访案件,信访工作人员难免感到恐惧,但不应歧视精神病患者。先要联系家属使其得到控制,然后通过家属代为诉求来解决问题,不可再让精神病人来到信访部门上访、闹访。对于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的上访人员,由相关部门详细调查此类特殊人群上访理由是否属于正当理由上访,如属正当理由上访,也应通过联系其家人代为处理的`方式来达到接访、处访的目的,避免精神病人上访发生极端行为,信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监护人给予必要的看管,防止其他不可控的行为发生,由民政部门和基层单位履行监护责任,要做到经常性与其监护人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加以关怀,使其能够稳定情绪,安心等待处理结果;但对于有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有暴力倾向的精神患者,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做出后,经公安机关批准,应强制送往有关精神医疗机构、安康医疗机构进行强制治疗和康复。如:一旦出现患有精神疾病的非正常上访人员时,鉴定明确上访人患有严重精神病,应当由监护人监管,无监护人、生活没有保障的,则需要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人不漏管、户不漏登。

  三、加强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配合。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访的预防和处理,是一项社会工程,在确定患有精神病人员有上访倾向时,应当及时预防和处理。信访部门要与各部门形成协调联动的监管合力,建立“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沟通,形成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此类特殊人群非正常上访的收治和监管工作。总的来说,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访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因此对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访的稳控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个有效的防范救助机制,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四、加强便民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非正常上访的精神病患者,往往起初是由于自身病情的不重视以及自卑情绪,加之其身体和生活的双重负担,最终导致病情恶化,发生行为失控等现。因此要想集中、彻底的预防和处理精神病患者的非正常上访现象,我们就要启动源头预防机制:通过对其进行细致的关怀,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帮助精神病人能够重新融入社会。相关部门可以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有关精神病人收治的经费保障规定要求,将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所需经费请求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内,由民政局、卫生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统筹,保障精神病人能够接受良好的医治条件。只有保证保证这些,让此类特殊人群感受到政府关怀,才能够做到源头防控,从而有效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日常关怀,营造温馨环境。协调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加强对其日常管理与关怀,鼓励其接触社会,改善病人的精神状态,同时结合家庭治疗与护理.病人可与家人团聚,得到亲人的照顾,同时家庭可为病人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享受着家庭的温暖。还可以广泛地接触社会和现实生活,也可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或手工艺活动等,慢慢与周围环境接触,逐渐改善精神状态,避免因长期自闭导致的与社会隔绝引起的精神衰退,鼓励精神病人融入社会,消除对社会的报复心理,从而避免发生闹访、非正常上访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