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马振华老师

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及时纠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落实,近期,省审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对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开展监督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涉及2016年度省财政下达的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整合用于扶贫方面的资金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大通、互助等9个县市。检查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检查账簿凭证、核对账户资金、实地查看项目、随机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以资金流向为路径,追踪检查至扶贫资金使用的项目和贫困户。

  记者日前从省审计厅了解到,目前重点检查阶段已结束,下一步将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

  简报二:

  近年来,甘南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审计的有关要求,从州情实际出发,对症实施“3452”工作法,推动全州扶贫项目及资金精准到位。

  搭建“三个平台”。根据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层次,在使用扶贫资金的'村组、安排扶贫资金的部门和监督扶贫资金的纪检机构同步建立公开、公示、监督平台。在村组公示平台,将所有在村级开展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村内以公示栏、村“两委”班子会等形式进行公示和说明,接受村民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扶贫部门网站平台,全面公开扶贫资金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在纪检和检察机关平台,扶贫工作部门按时将项目资金计划同步送达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接受纪检和检察机关专项监督。

  实施“四类监督”。建立州、县、乡、村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四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行业内部监管。州对县、县对乡、乡对村每年层层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坚持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分析汇总、定期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年度审计监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督促整改。通过反复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对国家审计署驻兰特派办指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贫困户有购车情况及出资办企业、非贫困户精准贷款等1593条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专项整治监管。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整治月”“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两查两保”、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多个专项行动,形成震慑违纪违规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党委巡视监管。州委分点派出扶贫系统专项巡察组,开通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对扶贫系统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资金监督使用、项目监管责任等进行巡察。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处理各类投诉10件,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健全“五项制度”。建立执行县级报账、公示公告、激励约束、责任追究、专项审计五项制度,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去年以来,州县扶贫资金一律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拨付,避免多余环节,确保扶贫资金绝对安全。直接到户的财政扶贫资金,一律通过贫困户“一折统”账户支付。基建或采购类项目资金,预拨部分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其余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验收情况报账核算,目前,全州扶贫资金账务规范,责任清晰,无问题类账目。

  落实“两个机制”。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进度较快、成效突出、资金监管到位、效果明显的县市,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对工作严重滞后、审计检查问题较多、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的县市,适当扣减资金,形成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导向。依据行业内部监督检查和监察、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启动追责程序,对产生扶贫“四类问题”的情况和责任人进行追责,659人受到约谈、警告或组织纪律处分。

  简报三:

  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将扶贫项目组织领导、资金拨付时限、支出执行效率等因素纳入资金分配评价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实行资金拨付月报制,建立进度监测、情况通报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全年拨付进度不低于95%。

  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机制。通过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贫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试点,加大对困难群众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力度,解决生产发展现实需求。

  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推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对贪污浪费、挤占挪用、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惩处,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