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新农合工作计划

张东东老师

  篇一: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工作计划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县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控制、推进分级诊疗的第一年,为确保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开展,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更多实惠,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新农合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一个体系”:开展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住院补偿总额控制为主统筹其他考核指标的综合监管体系。

  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度。

  加强“三项管理”: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经办机构能力。

  推进“四项重点”: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建立健全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开展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加大新合政策宣传力度。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狠抓机构内部建设。一是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逐级逐期进行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新农合服务中心工作会,总结前期工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2.强化服务质量。一是严格按照补偿标准,简便工作流程,确保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即时结报。二是设立政策咨询电话。接受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咨询。三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工作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确保能当场解决的事当场解决,不能办的事及时讲明原因,让参合农民在县新农合中心得到高效满意的服务。四是建立投诉督办机制。为更好地维护参合患者利益,认真落实新农合政策,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县新农合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参合农民的投诉,做到每一起投诉都有回复和处理结果。

  (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紧紧围绕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从基金的筹集、拨付、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适时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1.规范医疗机构的资金申报程序。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每月25日做好扎账,按规定填写好完整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并于31日前上交县新农合中心。二是新农合中心由专人负责收集资料、汇总、核对申报资料,监管人员签字确认。三是向县财政申请新农合补偿资金后,及时划拨到各定点医疗机构专用帐户。

  2.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合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参合人员医药费用补偿以外的任何支出。按年度编制新农合基金预算,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3.严格执行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县新农合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新农合公示栏,按规定内容进行公示。

  4.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信访内容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实行“三项机制”。一是随机抽查、即查即处机制。不定期对定点医疗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无论数额大小,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减,并严肃追究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重点督查、违规通报、班子约谈机制。对有重大违规的医疗机构重点督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医疗机构班子进行约谈。三是动态考评、限期整改机制。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不定期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强化整改处罚。

  2.开展专项检查。按川卫办发〔2018〕22号文精神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在上半年完成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下半年开展定点村卫生室专项检查。

  3.对新农合住院、门诊总额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监督。

  4.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和大病保险工作。

  5.建立健全《关于规范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新农合报销的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

  6.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审计、发改、公安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加大对套、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经办机构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快新农合中心机房软硬件的建设,解决网络运行慢和数据处理错误的问题。二是实行新农合联网实时补偿和监测,建立住院补偿网上确认机制,提高分析数据、利用数据的能力;对新农合工作中的资金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汇总分析,逐步实现新农合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程序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队伍专业化。三是通过网络确认患者身份,实现住院补偿稽查关口前移,依托网络加强对参合农民的管理。四是加大通过网络进行新农合信息公开的力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发动。

  建立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更好地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认识、理解、参与新农合;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及县合管委、合监委的监督指导作用。

  2.紧紧围绕树立和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和医疗机构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

  3.镇乡、村干部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好新农合个人筹资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居民的参合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篇二: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工作计划

  1、稳步推进新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继续做好2018年度全县城乡医保筹资工作,定期跟踪落实乡镇参保筹资进展情况,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巩固在99%以上。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参保信息录入维护工作,2月底前完成各乡镇最终参保情况的汇总审核结算等工作。

  2、认真做好新年度城乡医保政策的衔接工作。根据《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城乡医保市级统筹,认真做好城乡医保新政策的衔接工作。第一,在年度交接期间,认真做好城乡医保新政策的衔接工作,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2018年度城乡医保补偿政策的调整设定工作,确保城乡新农合政策向城乡医保政策平稳过渡。第二,落实城乡医保市级统筹管理,做好市级统筹前新农合账务核对和各种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明确新农合基金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同时按照市级统筹后城乡医保基金“核定基数、分级管理、结余分成、风险共担”的要求,做好市、县两级基金财务管理,实行市、县两级2:8比例承担基金运营风险。第三,做好新农合住院大病补充补偿与全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2018年5月组织开展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待全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立即落实与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第四,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贯彻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城乡医保基金的效用。

  3、扎实推进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进一步扩大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定点村卫生所范围,与“海云工程”同步推进,扎实推进“海云工程”定点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定点范围。

  4、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医保费用管控工作。强化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控费指标的分析监控,定期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推进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额预付工作,探索开展县精神病防治院按床日付费改革,推进乡村两级普通门诊总额付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总额付费、床日付费、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5、继续做好城乡医保核销结报、信息维护、大病审核等日常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