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装修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某某装饰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xx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办公室装修合同范本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北京某某装饰公司 办公室装修合同范本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甲 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备注:
1、合同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采用复写或复印;
2、合同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
3、如有划改处,应经当事人按指印认可;
4、合同正本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盖骑缝印章,以示唯一严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试用期: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止。
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或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岗位职责说明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以此为标准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如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可调换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制订工资分配机制,确定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的工资标准,结合乙方的实际出勤和绩效考核结果,核算乙方当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以银行代发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如因银行方因素使工资滞后到账除外)。
第八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在入岗前和工作中定期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条 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将危害及其后果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发生工伤,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工伤待遇。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需要,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员,甲方可申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为加班计算。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或批准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补休。
第十六条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及婚丧假、生育假等。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乙方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入职后,甲方安排乙方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乙方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响或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等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损害乙方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办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学习深造),培训后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二) 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要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三)乙方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种原因终止经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三十九条 保密协议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创建的经营渠道、业务客户、人力资源、软件技术、经营模式、经济合同等经济信息或情报和经营业务、管理技术方面的业绩或聘用期间所产生的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根据劳资双方有偿服务原则,均权属于甲方所有的企业资产和机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二)对甲方的企业资产和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转让、授权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三)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四)乙方调离甲方或合同期满,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并不得在同类竞争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本劳动合同首页所填写的籍贯、现居住地、联系电话为甲方送达各类文书的通信地址。乙方应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甲方,未通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 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激励的原则,就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现在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乙方的工资在原劳动合同书确定工资的基础上,调整为 元/年,其中,甲方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其余部分根据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情况,由总经理给予考核、记录,作为乙方的绩效工资,累积到年底作为年底奖金,一次发放。
2、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内提出辞职或被辞退,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每月绩效考核的累积部分自动归零,甲方不再发放。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视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及业绩,可以调整、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乙方的工资。
4、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前述规定进行岗位调整和工资调整,乙方有权反映本人意见,但与甲方协商一致前,必须服从调整。拒不服从,怠工或停工的,按照违纪、不服从管理处理。
5、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奖励和惩处。
6、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8、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9、甲方根据乙方的考勤、考核及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综合表现或经营需要,可以调整、加发或扣发工资、津贴和补贴。
10、甲方如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培训费用 元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包括生产计划单、产量、规格、机械设备的配备、原料的采购、生产配料、客户信息、成本控制、技术革新、模具的投放、产品定价、以及甲方认为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属于保密范畴的事项等等)。在合同期内或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二年内,乙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乙方离开甲方后二年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同的工作,避免对甲方进行同业竞争。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12、乙方应完成每月的生产产值任务 元,合同期内全年完成产值为 元,乙方完成产值的情况作为甲方进行考核的部分标准。
1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达到 标准,该标准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的部分标准。
14、本补充协议是双方对原劳动合同书的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15、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月___至______年___月___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4、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下人员,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按照乙方实际工作绩效,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形象、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工龄(年资)为一年。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因应本国下岗职工众多,已经购买个人或其他保险者占大多数,未避免国家、公司、个人资源浪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于发放工资中支付有关职务津贴,即付个人保险相关费用的规定,不再要求公司提供其他保险津贴,个人不得挪做它用,乙方自行交纳保险费,并每年按时提供保险公司付费单据证明(复印件),提交公司稽核与相关单位检查。
2、本人同意在离职两年内,不从事与物流有限公司之同性质行业与工作,如果违反此条例,愿意放弃法律先抗辩权,并接受公司的任何赔偿要求。
3、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页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代 表(签字):
身份证(字号):
户籍地址所在 :
签约时间: ______年___月___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________(海员证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外派乙方到_______国的_______公司所属的________轮任________(职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的合同期限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期限确定,为________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若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则甲方有权延长本合同于该航次结束时止。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________%。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分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三部分,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为________美元/月,其中,家汇部分为________美元,实际船付现金为________美元。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天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用度,用度标准为________。乙方在国内法定节日工作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在船工作时,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乙方离船回国时,根据海外雇主规定将部分劳动保护用具留船。
五、医疗及伤亡保险
合同期内,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为乙方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事故等险种的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疾博?死亡事故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续人督促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规定的赔偿条款履行合同,并将从海外雇主处索回的保险金额全数交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续人。
六、服务费的收取
甲方每月从乙方家汇工资中提醛美元作为服务费。
七、担保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20%)。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在外滞留不回,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若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保证金的金额,乙方应赔偿逾额部分的经济损失。乙方履行完与海外雇主的合同并定期回国,甲方应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本息。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了解海外雇主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海外雇主的各项要求和治理规定,指导乙方与海外雇主签定合同。
2、为乙方办理外派所必须的有关证件和相关出国手续。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外雇主的要求派出前对乙方进行集中培训。
4、安排乙方登船的有关事宜,并负担乙方由居住地到集结地的国内人民币差旅费、派前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地点到国内上船地点的交通旅费。
5、监视海外雇主履行合同条款,敦促海外雇主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正当权益。
6、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海外雇主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题目。
7、乙方合同期满离船回国时,负责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机工作,在国内离船时,协助乙方办理离船手续。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海员服务簿、本职务海员必备的专业练习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海员),以及有效的海员健康证书和预防接种证书。一水、加油应提供当值证书。
2、向甲方提供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各种必要的证实材料及照片等。
3、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预备。
4、在船期间严格履行合同,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及船舶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船长及海外雇主的指令。
5、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国家对对外劳务合作的各种治理规定、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6、及时向甲方反映船舶情况,通过甲方协调解决碰到的困难。
7、乙方在国外港口未经船长同意离船或漏船而被解雇,应承担甲方替换海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证等各种用度。
8、除乙方因病(不含潜伏性疾病和慢性病)、工伤、工作需要或海外雇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个人过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产生的全部用度由乙方负担,其用度从乙方航贴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公司章)
年月日
一、理论基础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的协议。其中,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劳动合同的目的产生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从合同依法成立之时起,相应的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立即建立起来了; 劳动合同双方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一旦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的情形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双方在工作层面是一种从属关系,这也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主体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引起的争论和纠纷,即劳资关系纠纷,它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切身利益。改善劳资关系,可以避免劳资冲突,改进工作条件等,充分实现劳动者的潜能和价值。
二、企业案例
HZ 房地产公司成立于 20 世纪 90 年代,是一家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金 500 万元,拥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为广东省重点企业。但在企业实施新 《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以下是有代表性的两个案例。
( 一) 员工投诉
HZ 公司领导一直关注 《劳动合同法》,并根据企业自身状况进行调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在完成劳动合同任务时,却遭到公司老员工投诉。公司老员工多为工龄满十年以上员工。新 《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规定: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解释道, “可以”不等于 “应当”,更不等于“必须”.因此,拒绝和老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二) 农民工拒签劳动合同
HZ 公司属于房地产企业,农民工占据很大比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 《劳动合同法》决定与农民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为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公司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会面临巨大损失。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人力资源部门与农民工产生矛盾,农民工普遍表示反对,并且出现了农民工罢工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司施工进度和企业形象。
三、劳动合同规范分析
( 一) 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低下。HZ 公司没有依法建立劳资纠纷调解组织,因此,一旦发生薪资、福利、工作条件等争议时,往往由人力资源部门简单处理,留下巨大 “隐患”; 在处理纠纷的方式和程序上,也没有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此外,人力资源管理形式单一,采取传统经验管理,对员工潜能开发和自主性调动作用低下。
( 二) 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需要规范。企业员工多为农民工,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当他们的工资被拖欠时,企业往往实施 “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方式; 企业处理劳资纠纷的方法也过于死板,态度过于强硬,往往惩罚多于激励,压制多于沟通。[1]
( 三) 劳动合同关系复杂。公司大部分员工是露天作业,工作环境十分恶劣。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队伍庞大、构成复杂、劳务外包严重、不易管理等问题,导致用工不规范,影响工期和质量等。
四、建议
( 一)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企业应及时修改与新 《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内容,依法制定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工会的作用; 严格执行新 《劳动合同法》,按照规定实施管理。
( 二) 建立员工素质培训体系。企业要加强员工基础法律知识培训; 开展企业文化教育培训,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开展文体娱乐比赛或活动,活跃企业氛围,促进员工交流沟通。
( 三) 建立激励性的薪酬管理体系。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发挥作用,实现 “人岗匹配”,采取适当的激励原则来激发员工潜能; 将员工薪酬和公司绩效挂钩,不断完善企业整体薪资结构,给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结论
第一,政府应综合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完善 《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相关法律如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建立与完善,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处理并执行劳动纠纷的职能,为妥善化解劳资纠纷提供政策基础和法律依据。[2]
第二,企业应建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的机制保障作用,依托工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健全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使工会能够真正代表并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
第三,企业应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新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健全劳资纠纷处理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总之,劳动合同纠纷是一个跨管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的多学科问题,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是一个系统工程[3].只有通过有效加强政府监管[4]、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加快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的对策,才能够解决企业劳动合同纠纷的困扰,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也只有正确处理企业劳动合同纠纷,协调好各个利益层面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形成建设*和谐社会的稳固基础,为实现 “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 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雷佑新,雷红。 论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的成因及解决思路 [J].经济体制改革,20xx,04
[2] 李亮山。 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角色分析 [J]. 社会科学论坛,20xx,08
[3] 郑英隆,王勇。 劳动合约: 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研究 [J]. 经济评论,20xx,01
[4] 雷佑新,雷红。 论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的成因及解决思路 [J].经济体制改革,20xx,04
《_____________公司》
劳 动 合 同 ________(人劳)合同编号:20xx-(001)
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固定期限形式签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 叁 年,即自 20xx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06 月 30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财务 部门从事 会计 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乙方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
第五条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业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临时加班的,乙方应当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补休,具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人民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作期间甲方支付
给乙方的基本薪酬为:¥1100.00 元/月(学历、工龄、绩效、职称、社保另计)。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 甲方按照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制定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条件,并不断改善。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基本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据国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修改。
七、保密及竞业限制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各类经营、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技术秘密,亦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以及协助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行业及产品的各项业务。
竞业限制的期限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后两年,自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七条 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需签订涉密人员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关于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及相应法律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参加甲方出资的专业技能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遵守有关服务期的规定,如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在乙方办清工作交接手续后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以合同到期日计算,每提前1天应支付甲方1天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的有关协议书,可以约定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技术培训协议、服务志愿书等。
第二十六条 本劳动合同不得代签或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 约 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 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状态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乙事业。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在努力提高投资回报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甲方通知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乙方未如期作出回应的,视为乙方放弃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乙方确认,其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所任职岗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乙方承诺将切实履行对甲方的勤勉、审慎、忠实的义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岗位的任用条件及工作职责根据甲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调整,亦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长以及甲方的工作需要调动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按照公司对岗位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根据市场和企业变化的实际,需要取消或者合并该岗位的,经双方协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岗位进行重新安排。
第三章工作地点、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二)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项确定:
1、 实行标准工时制。
2、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应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不时修订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
第四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 甲方承诺每月_15__日前为发薪日。
(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约定如下: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元。并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说明另结业务收入。
2、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章工作成果归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六章保密规定
(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术类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相关的函电;
2、经营类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三)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将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第七章利益冲突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挥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等。
(三)乙方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职业培训
(一)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提供乙方带薪培训机会。乙方同意,若发生乙方要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面解除合同时,退还甲方为培训乙方所支付的培训费及因培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延期归还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计息。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不诚实、欺骗、伪造的(包括偷窃、欺诈);
2、严重不服从安排或其他严重犯错行为的;
3、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行政违法行为已被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正式调查的;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定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违反本合同等保密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和义务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评估没有达到要求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本合同约定缴纳保险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的除外。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无条件的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和财物移交手续,将所有由乙方占用和控制的文件、记录、电子文件和记录、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归还甲方;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甲方将其本人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迁出;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乙方不得保留上述的任何原件或者复制件。移交手续完毕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离职守,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未移交完毕不予支付薪资,直至完毕为止。
(九)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等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十)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补偿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章其他规定
(一)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于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本合同由公司行政与工会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工会主席签订。本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四条 公司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公司应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 公司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由于工作需要,并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应安排职工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公司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公司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和危险物品存放地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标志,并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和危险物品存放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优先保证整改资金。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组织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对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和安排休息,并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费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公司处理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分析会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并及时答复工会提出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工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应有工会代表;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工会积极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时,有权向公司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公司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现场,公司不应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职工有权拒绝公司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公司不得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公司对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以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应给予支持,并保障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经费。
第十八条 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应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司行政和工会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一份报上级工会留存备案。
公司(公章)
工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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