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汇报

莉落老师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管理,根据《省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维稳出租车办[]1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研,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为了使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我局及时深入到各出租汽车公司和公共汽车公司进行调研,认真听取各公司现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分析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我局不定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向各公司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维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

  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管理,打击非法运营

  为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稳定,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我局联合交警大队对城区非法运营的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查处各类非法运营车辆14辆,有效地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为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我局联合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并出台了《弥勒县关于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通告》,公示了出租汽车的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对违反规定收费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政策。

  三、规范出租车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通过了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各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标准承诺书》,并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签订《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标准承诺书》,与各公共汽车公司签订《安全生成目标责任书》,加强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安全运营、遵纪守法等教育和培训,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四、及时宣传,开展活动

  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必须由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坚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思想真正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员当中,不得出现压车、追车、违规超车现象,不得超速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站点运行,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超速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准追求片面利润多拉快跑,做到行车有序,车容整洁,不得出现宰客、甩客现象,做到礼貌载客,安全行车。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公交车、出租车经营年限没有界定明确。弥勒县城市出租汽车经营年限不明确,导致弥勒县《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城市出租汽车营运证》不能发放,出租车的合法身份不全,往返于本地与外地之间跨区域合法运营的出租车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不能很好地维护合法运营的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权益,给主管部门在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带来困难。

  (2)出租车驾驶员素质低,服务态度差。乘客上车乘坐出租车多数驾驶员不进行打表计费,未按规定标准收取乘车费,宰客现象时有发生。

  (3)据出租车驾驶员反映: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港田车非法营运行为又死灰复燃,从过去的半公开发展到现在的公开和出租车争抢客源,大量港田车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无照,稳定性能差,抗风险能力弱,加上残疾人受身体条件制约,驾驶机动三轮车从事载客营运,且相互间争抢客源,成为了新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扰乱出租车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由于打击非法客运车辆难度较大,我局目前公共客运管理方面人员编制、装备不足,经费紧缺;打击非法运营的“黑车”取证难度较大;暴力抗法事件突出,在政策法规方面,缺少强制力的律法保障,导致管理力度不够,目前非法运营的黑车较多,取缔非法运营的黑车难度较大。为了避免发生新的社会矛盾冲突,我局随时关注并掌握港田车非法营运事情动态,同时将这一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打击非法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并建议由交通局牵头,从运政、建设、公安交警、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营“黑的”和三轮港田车,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公交车管理难规范。由于弥勒县有2家公交公司在经营,为追求经济利益,出现争抢客源相互追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部分线路存在重合,资源造成浪费,没有长远的公交车线路规划方案,部分线路私自增减营运车辆数未报主管部门审批,部分线路车辆时有变更。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力度,做好县城市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使城市公共交通更规范、安全、便利为广大市民服务。

  县局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