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李盛老师

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汇报今年来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人大、政协的督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个加快”战略部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行业污染整治、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市建设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更加深入。由王辉忠书记亲自领衔的重点课题《宁波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对策研究》基本完成,对制约宁波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深化研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措施。市生态办针对当前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大气环境评价指标调整后制约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的主要问题(PM2.5),组织开展了《制约宁波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矛盾及破解对策》课题研究。这些课题成果,为下一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年度任务进展顺利。年初制定下发了《20xx年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工作行动计划》,确定了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产业升级、环境质量提升和环保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促成新一轮重大生态项目建设高潮。各地各部门把这些年度目标任务有机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暨生态市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监督执行和跟踪反馈,全年112个生态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三是生态创建取得新的成果。坚持把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努力发挥创建示范效应。慈溪市、鄞州区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市(区)考核验收,宁海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江北区、北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正加快推进,全市应该创建的9个县(市)区可望全部成功完成省级生态创建,为市本级创建省级生态市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此外还推荐申报了一大批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充分调动了各级生态创建的热忱。

  (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顺利通过。以“创模”复核工作为载体,推动各地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区域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环境执法与监管能力。按照《宁波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攻坚阶段工作任务书》要求,逐一对照复核指标,分析查找差距,协调解决问题,集中力量做好复核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共召开各类专题协调会、工作会50余次,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落实、准备充分。20xx年7月19日至21日,国家环保部复核专家组对我市的“创模”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后一致认为:宁波市的创模持续改进工作重过程、重实效、重惠民,有特色、有成效。坚持科学发展,产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加强综合整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加大环保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强化城乡统筹,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创模”档案资料齐全、数据可靠,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下阶段将根据核查组的反馈意见,抓好整改,确保再次荣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三)节能减排向纵深延伸。一是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更加完善。深入推进以“节能改造年”和“淘汰落后产能年”为重点的节能行动计划,落实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节能目标责任。研究制定全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将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向交通、建设和农村、农业等领域延伸,把农村、农业污染减排考核内容纳入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体系,推进节能减排向纵深发展。加强与电力部门的协调沟通,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纳入重要用电保障单位,保证污染减排设施稳定有效运行。二是重点减排工程加快实施。在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台塑热电2号15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工程正式投用,大唐乌沙山电厂2号60万千瓦燃煤机组低氮改造和炉外脱硫设施旁路取消工程建成投用,宁波钢铁有限公司43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工程和镇海炼化1号催化裂解再生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各大火电厂“十二五”脱硝减排工程,计划进度为全省最快。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新舟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进一步提高,达8万吨/日;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始进水调试,为8万吨/日;日处理规模8万吨的鄞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建成,为全年减排指标的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减排项目运行监管不断强化。重点加强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厂污泥厌氧消化处理设施一期和象山浙江一漂污泥干化设施投入使用,上半年全市共产生污泥26.1万吨,规范化处置率达90%以上。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规模,建立健全产业发展与污染减排绩效、环境质量等指标相挂钩的工作机制。经省减排办核定,上半年我市COD下降6.39%,NH3下降3.89%,SO2下降2.55%,NOX下降3.54%,为4项指标均完成考核目标的4个城市之一。

  (四)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加强。编制完成《宁波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结合《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排查各类水库127座,发现风险源19个,其中依法取缔5个、限期整改14个;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名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名录》、《饮用水水源交通事故点位隐患名录》等工作台帐,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进一步落实。继续推行跨行政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各地主要河道水质功能达标情况,督促各地政府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重视。编制了《宁波市湿地保护规划》,建立9个湿地类型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建成17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四是生态补偿标准逐年提高。在生态公益林建设、水资源保护、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转移支付等领域深入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不断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特别是自2003年启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以来,生态公益林补助面积已扩大到341万亩,补偿标准从每亩7元提高到25元;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大中型水库生态公益林提高到每亩30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提高到每亩35元。

  (五)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持续加强。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紧紧抓住当前我市用煤总量大,大气中颗粒浓度高、特征有机物排放增快等主要问题,推动煤耗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替代战略,强力推进城市“禁燃区”二期建设、机动车排气和重点区域有机废气治理等综合防治。积极推进市区公交车、出租车、港区集卡车改用天然气工作。开展宁波国家石化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升工程,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为下阶段延伸至临港工业片区特征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治理奠定基础。二是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目标进一步落实。基本完成印染行业和电镀行业原址整治任务,全市158家印染企业达到整治验收标准;通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手段,全市225家电镀企业,关停11家,搬迁10家,其余204家原地改造企业大多完成整治并进入验收程序。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太阳能生化减量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80多座生活垃圾太阳能减量化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可达400多座,有力促进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程;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安排分散式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00多个,年底可提升行政村覆盖率5%以上。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深度治理,年内实施“三沼”处理提升工程21项,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狠抓专项执法。全市环保系统分别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绿剑”系列、春季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并对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和涉重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建立了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二是提高经常性日常执法监察频度。上半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4863人次,检查企业6536家次,立案查处企业531家,罚款总额达2384万元,全市共依法取缔、关闭企业108家,限期治理企业114家,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继续起到了环境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作用。三是巩固辐射安全及固废监管成果。结合“放心放射源”、“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复查工作,共核查辐射单位500多家,确保被检企业限期整改并规范运行。推广应用全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达标企业创建工作。推进电子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宁波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电子废物处置设施通过环保部资质验收。

  (七)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完善。累计建成地表水监测点位80个、自动监控点位3个,建成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35个、自动监控点位4个;二是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有效提高。建有大气自动监测站28个,各县(市)区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建成率达100%。同时,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快相关监测设施和网络建设,3月25日起开始发布中心城区PM2.5监测数据,6月5日起发布现有5个国控点位PM2.5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确保到今年12月31日前发布所有8个国控点位PM2.5、PM10、臭氧等6项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和AQI指数,以科学、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反映区域环境质量水平。三是机动车排气检测能力初步建立。正式运行市六区四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加快5县(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步伐,其中余姚、慈溪和象山三地的检测站即将完成土建工程,宁海检测站进入土建阶段,奉化检测站也即将开工建设。

  (八)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加快搭建各种宣教平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等中心工作,继续组织了“甬台温生态文明建设行”、“环保故乡山江海”、世界环境日、“等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今年还特别专题组织了“宁波作家生态行”活动,主要目的是以生态文化的繁荣推动宁波生态建设事业向新的、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通过生态文化作品宣传,唤醒公众的生态环境伦理意识,借助生态文化作品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渗透,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起符合自然生态原则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为规范,使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理念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价值观和自觉行动。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和文明餐桌行动,培育公众绿色消费意识;通过筹建宁波市环境保护促进会、继续充实生态志愿服务队伍等方式,培育壮大环保组织。精心组织市级媒体,抓住《工作报告》中“保环境”这一关键词加以精辟解读,使生态环保持续成为市民茶余饭后、街谈巷议的热点焦点话题,正确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生态环保,广泛营造全社会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化解:一是生态环境质量与公众的期望要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改善宁波生态环境的最大困难是大气污染问题,这几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特别是在控制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方面公众满意度较低,某些区域有机废气污染、臭氧复合污染以及灰霾天气等环境问题逐渐显现,成为公众焦点。根本的原因是:经济发展需求与环境容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宁波经济发展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特征依然十分明显,重化工趋势加速显现,带动了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的刚性增加。从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看,非化石能源消费所占比例太小;从电力生产结构看,火电所占比例过大;从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看,原煤消费总量持续攀升,全市年原煤消费总量已经接近5000万吨。加上逐年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宁波的大气污染压力有增无减,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前景堪忧。二是城乡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生态功能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矛盾日趋尖锐。多年来,为保护好全市的生态环境,部分生态功能敏感地区百姓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因资源开发受控、产业发展受限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机会丧失严重地制约着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比如,余姚、奉化、宁海、鄞州等饮用水源地为了保护好水资源,导致山农有山不能开,有树不能伐,企业项目不能落地,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社会稳定也受到一定影响。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有可能加剧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区域间的矛盾冲突。三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成为制约生态创建的瓶颈因素。当前,生态创建面临的难点、矛盾和困惑主要体现在基层生态创建工作不扎实。许多生态创建要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到位,或者是建而不用,实际环境效益不高。这个问题不加以解决,将严重制约各地的生态创建进程,进而影响市本级的创建进程。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生态文明理念尚未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农村依然被人们视为生态环境资源取之不尽、不计成本的对象。从管理层面看,不少领导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保的倾向,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基层村镇的生态创建配套扶持不力;从污染主体看,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不高,环境违法现象却时有发生,不少污染项目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社会层面看,具体表现为公众对农村生态资源的高品质要求与恣意获取,而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尚未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下步主要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20xx年度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20xx年度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工作任务书》,结合中远期生态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以重污染行业深化整治为突破口,着力推动区域走上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之路。进一步抓好电镀、印染、金属表面酸洗、再生有色金属熔炼、造纸、化工、铸造、农副产品加工、废塑料加工、化纤等十大重点行业为代表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铅酸蓄电池、电镀和印染行业的治理任务,三年内完成其他八大行业的整治提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强化总量控制、价格倒逼、指标约束等“组合政策”的实施力度,防止产能过剩行业扩张和重复建设,腾出发展空间和容量,助推区域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以实施清洁空气、清洁水源、绿色村镇等行动为抓手,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施煤耗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替代战略,建立健全临港工业片区、化工区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有机废气整治、城市“禁燃区”建设、机动车排气及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着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巩固内河整治成效,注重生态治河、科技治河,加强水体调控,实施水质常态维护,提升内河水质和景观效果。深入推进森林宁波建设,大力实施植树绿化工程,改善丰富林相,提升林地质量。

  (三)以适应新形势下节能减排需要为标准,着力提升环境执法与监管水平。继续深入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大减排措施。持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及“绿剑”系列等专项行动,严格监管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通过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和通报,强化公众监督。加快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环保数字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环境执法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重点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辐射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涉及公众安全的环境监管工作。全面优化全市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切实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确保在今年年底发布全市8个国控点位PM2.5、PM10、臭氧等6项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和AQI指数,以科学、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反映区域环境质量。

  (四)以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化解生态创建的瓶颈要素。一是多方合力筹集资金。积极主动申报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本级加强配套,引导社会各方加大投入;以行政村为单元、乡镇为节点,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主要内容,按照“各炒一盘菜,共享一桌宴”的思路,多部门通力合作,集中财力投向,连片推进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二是规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作。结合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规范农村 “以奖代补”、“以奖促治” 环境整治项目的运作。各地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可以将整治项目上报,市本级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合格的项目按优先等级及时入库排序,一方面作为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综合整治项目备选,另一方面也作为市本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依据。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鄞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公司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日常运行管理机制,象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太阳能减量化处理的公司化、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关县(市)区畜禽养殖“三沼”物流配送市场化运行机制;进一步总结提升,创新完善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化、专业化日常运行监管机制,切实发挥好现有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效用。

  (五)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契机,着力开创生态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生态创建机制。以各类生态创建为导向,努力发挥创建示范效应,加快推进宁海和象山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镇海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北仑和江北创建省级生态区等区域生态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环境交易的市场调控机制。深入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发放制度,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出让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健全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通过分类监管,支持环保行为良好企业优先享受专项资金补助、上市核查、各类评优等,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三是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在巩固生态公益林、水资源、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结对支持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工作基础上,抓好慈溪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试点,努力在生态补偿标准、内容、区域等方面作进一步探索研究。

  (六)以培树全民生态文明理念为根本,着力构建渗透力强、覆盖面广的宣传教育网络。突出抓好环境新闻宣传,积极拓展新闻传播渠道,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分层分类推进环境宣传主题活动,以公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积极营造环境宣传的良好氛围。突出抓好环境教育培训,积极构建学校、社区、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等在内的环境教育培训体系,深化党校、行政学院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职业环境教育与培训,着力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企业、社区和农村。突出抓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宣传等方式,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督促企业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对上市企业定期公开环境信息报告,对重点污染企业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定期公布污染排放情况,对舆论关注、公众诉求的企业环境问题及时予以响应。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