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会通知

莉落老师

  招商会通知1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市直各部、委、办、局,各群团组织,市属科级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在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中培养、锻炼干部,经市委研究,决定在总结完善公开选拔正科级后备干部外派招商引资做法的基础上,继续选派干部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以下简称招商干部),逐步建立一支保持一定常量的招商干部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干部。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经济工作比较熟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对外协调、公关及口头表达能力。

  3、学历大专以上。

  4、年龄要求:

  ①现任正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xxxx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②现任股级、副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xxxx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选派名额和期限

  选派名额20名;在招商局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期限一年。

  三、选派的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各方面表现较突出的干部踊跃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干部即日起可向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于5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招商干部推荐表》(表格样式附后)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xxxxxx)。

  2、第一批招商干部工作期满且本人又愿意继续留下来的,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

  (二)审查确定

  1、资格审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报名者的工作阅历、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由市委组织部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组织考察:组织人员对拟选派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委、监察、政法、计生等部门意见后,向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

  4、研究确定: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市委研究确定。

  四、招商干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员:宣传、推介我市招商引资的优良环境、优惠政策和招商项目。

  2、招商员:积极参加各种招商活动,并利用各种关系,主动到经济发达地区联系和吸引客商到我市投资办企业,同时在外出招商过程中,收集、整理、反馈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为市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客商档案,办理客商来信,接待客商来访,跟踪客商投资意向。

  3、服务员:服务挂钩联系园区内企业,为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谈、在办、在建、在生产以及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招商干部的相关待遇

  1、招商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期间,保留原职级职务(行政、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原为科级干部的,兼任招商局副局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其中原为副科级的列入正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原为股级干部的,兼任招商局局长助理,并列入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

  2、招商干部中是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经局支部,并按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招商干部享受市委、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

  4、市财政拔给每位招商干部年工作经费1万元,由招商局统一管理、个人包干使用。

  六、招商干部的管理

  1、对招商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即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招商局和原工作单位共同管理,市招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业务培训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考核等;选派单位要经常关心招商干部工作、生活情况,主要领导要与招商干部建立联系培养制度,创造条件让他们开拓视野,不断提高经济工作的能力。

  2、实行工作业绩季报制度。市招商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招商干部座谈会,由招商干部汇报一季度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产业信息、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形成文字材料送市委组织部,同时报市招商局和原工作单位备案。

  3、加强平时跟踪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招商局及有关部门对招商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情况进行半年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后向市委汇报。对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建议予以嘉奖;对存在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谈话诫勉;对不能胜任招商引资工作的招商干部,及时调整回原单位;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客观评价工作实绩。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招商局等有关部门,对招商干部一年来的招商引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系统、详尽的考察确认,考察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