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务员行测复习三国历史知识

张东东老师

公务员行测复习三国历史知识

一、历史常识:三国时期“三大战役”“三国”时期的战争很多,而最著名的堪称三大战役。三大战役是指三国时期发生的三个大规模著名战役,分别是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

(1)官渡之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弱胜强的战役之一。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军与袁绍军相持于官渡(今河南)决战。袁绍军约11万人 ,是曹军约2万人的5倍之多,曹操部将多认为袁军强大不可敌。但曹操却根据他对袁绍的了解,认为袁绍志大才疏,胆略不足,刻薄寡恩,兵多而指挥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遂决定集中数万兵力抗击袁绍的进攻。前期曹操争取战略上的主动,后进入相持阶段,最后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今河南封丘),继而击溃袁军主力。此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

(2)赤壁之战:中国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之一。东汉末年,孙权、刘备联军于建安十三年(208年)在长江赤壁(今湖北省赤壁市)大破曹军的战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在长江流域进行的大规模江河作战,标志着中国军事政治中心不再限于黄河流域。孙刘联军最后以火攻大破曹军,曹操北回,孙、刘各自夺去荆州的一部分,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基础。

(3)夷陵之战:此战是三国时期刘备对东吴发动的大规模战役,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一次著名的积极防御的成功战例,也是三国“三大战役”的最后一场。章武元年(221年)七月,也就是刘备称帝3个月,为给关羽报仇,强劲攻打孙权。孙权求和不成后,就一面向曹魏称臣,避免两线作战,一面任命陆逊率军应战。遂孙权在面临蜀军战略进攻的情况下,奋起应战,后进入相持阶段,七八个月后于夷陵一带火烧连营,攻破蜀军营寨四十余座,并且用水军截断了蜀军长江两岸的联系,就此蜀汉军兵败,这成了蜀汉痛失关羽又痛失失荆州的一次大的败仗。

二、知识拓展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有哪些?

(1)牧野之战:是周武王与商朝军队在牧野(今河南新乡市附近)进行的决战,亦是武王伐纣的决胜战。周联军4.5万人,商朝约17万人,周军先由吕尚率数百名精兵上前挑战,震慑商军并冲乱其阵脚,然后周武王亲率主力跟进冲杀,将对方的阵形彻底打乱。商军中的奴隶和战俘全无斗志,纷纷倒戈。帝辛见大势己去,登鹿台自焚而死,周武王赶到鹿台亲自斩其头颅悬旗示众,商朝正式灭亡。

(2)城濮之战:晋国内乱,公子重耳出逃。到楚国时,得到了楚成王热情招待。闲谈中,成王问:“将来回到晋国做国君时,如何酬谢?”重耳说:“像财宝这些东西,楚国均有,若我做了晋君,两国不幸要打仗的话,我就退避你三舍。”之后,楚国发兵进攻宋国,宋国派人向晋国求救。文公因宋公曾待他很好,便召开众将商量,看如何救宋。此时,楚子玉派人硬向成王求战,楚成王只好依他。决战中,狐偃说:“我们国君曾受过楚君恩惠,也曾说过要退三舍以避之。若我们忘恩失信,那就是理亏,他们就理直,士气就会高。如果我们退了以后,他们仍不撤兵,那就是他们理亏。”于是退了三舍(九十里)。未想到,子玉竟然穷追猛打。遂城濮之战开启,终晋国大胜。晋文公建立了霸权,楚国北进锋芒受到挫折,被迫退回桐柏山、大别山以南地区,楚国大将子玉羞愤自杀。

(3)淝水之战:公元383年11月前秦(苻坚)向东晋(谢安)发起战役,两军于淝水(现今安徽省寿县)交战,最终东晋仅以8万军力大胜80余万前秦军。拥有绝对优势的前秦败给了东晋,国家也因此衰败灭亡,北方各民族纷纷脱离了前秦的统治,分裂为后秦和后燕为主的几个政权。

(4)巨鹿之战:秦末大起义中,项羽率领5万楚军同秦名将章邯、王离所率40万秦军主力在巨鹿(今河北平乡 )进行的一场重大决战性战役。项羽破釜沉舟,以大无畏精神在各诸侯军畏缩不进时率先猛攻秦军,带动诸侯义军一起最终全歼王离军,并于八个月后迫使另20万章邯秦军投降。从此项羽确立了在各路义军中的领导地位。经此一战,秦朝主力尽丧,名存实亡。

(5)郾城之战:是宋金战争中一次著名的战役。此战中,宋朝岳飞以少胜多,予以金军沉重打击。绍兴九年(1139),金朝完颜宗弼欲以武力迫使南宋屈服,夺回河南、陕西诸地。次年,向宋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宋朝廷被迫命令各路宋军进行抵抗。岳飞率领数万人,自湖北出发进入河南中部,乘胜收复了郑州、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等地。岳飞派梁兴等人渡过黄河,在金的后方痛击金军,收复数州县。之后又大破完颜宗弼看家本领“铁浮图”,金完败。但此时,宋高宗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阻止进军。退兵前,岳飞长叹:“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诸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宋军如能乘胜前进,收复故疆大有希望。但宋高宗赵构和秦桧只图利用胜利,作为对金乞和的资本,遂下令班师,断送了胜利成果。

三、试题展示与分析1.以下属于以少胜多战役的有哪几个?

A.牧野之战 B.赤壁之战

C.淝水之战 D.夷陵之战

【答案】ABC。解析:此题考查历史战役战况。A选项“牧野之战”是周武王联军与商朝军队在牧野进行的决战,周联军4.5万人,商朝约17万人,最终武王伐纣胜利,故A入选;B选项“赤壁之战”中国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之一。孙权、刘备联军在长江赤壁一带大破曹操大军的战役,故B入选;C选项“肥水之战”前秦苻坚向东晋谢安发起的战役,最终东晋仅以8万军力大胜80余万前秦军。C选项“夷陵之战”是刘备为给关羽报仇,挥兵攻打东吴孙权,最终惨败收尾,这是蜀汉继关羽失荆州后又一次实力大损失,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一次著名的积极防御的成功战例,故D不选。故本题答案为ABC。

解题技巧:常识类题目多是识记性为主。此题考察战役战况,考生切记在了解历史战役时,准确识记战役特点以及与其他战役相互区分,才是答此类常识题目的关键之处。

2.(单选)李白一首“二龙争战决雌雄, 赤壁楼船扫地空。”所涉及到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役是( ),由此也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基础。

A. 赤壁之战 B. 城濮之战

C. 郾城之战 D. 牧野之战

【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古代战役在历史上的地位。此诗出自李白《赤壁歌送别》,“二龙争战决雌雄,赤壁楼船扫地空。烈火张天照云海,周瑜于此破曹公。君去沧江望澄碧,鲸鲵唐突留馀迹。一一书来报故人,我欲因之壮心魄。”表明烈火熊熊硝烟冲天,照耀云海,周瑜在此地大破曹公,所涉及相关战役是赤壁之战。故本题答案为A。

解题技巧:常识类题目多是识记性为主。针对此类题型解答,考生需要平时多积累古诗及其古代战役特点,准确翻译古诗及明确战役后期形成的历史地位,才是答此题之道。

拓展:国考行测复习推理题浅析

一、含义

实践论证是指为达到一个目的而提出一个拟采取的行动方案(方法、建议、计划),是一种从目标到实现该目标所需要的行动的论证。此类论证重点关注目标和拟采取的行动方案。

二、削弱、加强角度

削弱:1、没有可操作性;2、不能达到预期效果;3、会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加强:1、具有可操作性;2、能达到预期效果;3、不会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下面我们通过几道例题来看看这一模型的具体运用。

【例1】过年期间,学校后勤处计划为所有留校学生提供免费餐饭并安排文艺活动,一方面是想为留校学生缓解过年期间的孤独感,另一方面是想为这些学生减轻生活上的经济压力。

下列选项如果为真,最不能质疑后勤处此项计划的是:

A.留校学生大都买不起回家的车票

B.绝大多数学生过年留校都是因为科研活动十分繁忙

C.人手不足,文艺活动难以开展

D.绝大多数学生都认为学校提供的餐饭很难吃,宁愿在校外就餐

答案:A。解析:后勤处计划:为所有留校学生提供免费餐饭并安排文艺活动。目的:一方面是想缓解留校学生过年期间的孤独感,另一方面是想为这些学生减轻生活上的经济压力。

A项,指出留校的学生经济上确实困难,则后勤处可以通过该计划为这些学生减轻经济上的压力,支持了题干后勤处的计划。

B项,指出绝大多数学生过年留校是因为忙于科研活动,则这些学生在很大程度上并不会孤独,且也不一定经济困难,即后勤处的计划并不一定能达到目的,质疑了该计划。

C项,直接指出后勤处的计划会受到人手不足这一客观条件的限制而难以开展,质疑了该计划。

D项,指出绝大多数学生不喜欢吃学校提供的餐饭而到校外就餐,即便后勤处为学生提供免费餐饭,也不会达到为学生减轻生活上的经济压力这一目的,质疑了该计划。

故本题选A。

【例2】如果向大气排放的CO?累积超过32000亿吨,那么21世纪末,将升温控制在2℃以内的门槛就守不住了。有科学家认为,为了达到将升温幅度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仅仅限制CO?排放是不够的,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开展大气CO?的回收行动,使大气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

下列选项如果为真,能够最有力的支持上述结论?

A.全球范围内普及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知识

B.各国政府推出有效政策来控制CO?排放量

C.科学界整合资源来支持发展地球工程技术

D.各地都建立能有效回收和储存CO?的机制

答案:D。解析:题干结论为:要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开展大气CO?的回收行动,使大气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D项各地都能建立回收和储存CO?的机制,说明科学家认为的措施是可实施的,能支持题干结论。A、B、C三项均与CO?回收行动无关。故答案选D。

拓展:行测民法典民住权知识点

一、居住权概念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的设立可以为部分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居住保障,同时有助于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矛盾冲突。比如结婚时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可为另一方设立居住权,减少了为房产加名带来的家庭矛盾。比如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可通过设立居住权保障父母居住的需求。比如老人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可在房产上设立居住权,以保障配偶的养老居所需求。

二、居住权性质

1.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制度,属于物权,也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居住权利,排除他人的干涉,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居住权是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是有限性。

3.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具有人身属性,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居住权人可以占有使用,原则上不作为他的个人财产发生转让和继承。

4.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但是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5.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是长期性、终身性。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终身。

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它必然要低于租金,否则就无设立之必要。

三、居住权设立

1.书面合同或遗嘱设立。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可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四、居住权消灭

居住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