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走读申请书

刘莉莉老师

高中生走读申请书

  甲方:XXXX学院

  乙方:xx

  双方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有足够的宿舍供乙方入住,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进行走读,属乙方自愿而非校方原因所致。

  二、根据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外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因此,乙方进行走读按上述4条论处。

  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给甲方备案:

  1、学生本人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写明:

  (1)学生走读住宿属本人自愿非校方原因所致。

  (2)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责任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与学校无关。

  2、学生家长亲自到校同意学生走读,并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和盖印。

  3、学生所在学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并盖公章。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本人一份、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备案。

  五、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家长申请签字:家长联系电话:

  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名:

  学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