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为官经历与改革运动

黄飞老师

  王安石为官经历

  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江苏省扬州市)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事、舒州(今安徽省安庆市)通判,旋又外调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江西、安徽一带],江宁知府(江苏省南京市)。多年的地方官经历,王安石认为宋朝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宋朝一批士大夫期待王安石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以博学善文见称的福建浦城才子章悦为谋士,以曾布、邓润甫、章惇、章衡、蔡确、吕惠卿等为变法派的中坚力量。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王安石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坚持他的这一见解,“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政府需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三经新义》,也称“荆公新学”,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多年地方官经历,王安石认识宋朝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改革运动

  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压迫,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大胆地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聋发聩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积极倡导和推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变革。王安石两度为相 ,发动和领导了举世闻名的“熙宁变法”运动。这场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

  改革变法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加上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官吏借机敲诈盘剥,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辞去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废除了大多数新法。王安石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谥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舒王”的封号。

  王安石执政敢做敢为,矢志改革,王安石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天变不足畏、祖宗 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推动改革变法。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其散文

  长于说理,言简意深,笔力雄健,见识超群;诗词则 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对宋初形式化的文风是有力的冲击,对豪放派诗词有直接影响。其著作极为丰富,存世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

  王安石从小在外,为官四处奔波,但对家乡有着一股挚情,几次回乡探亲,对家乡的亲朋好友,名胜古迹,写了许多诗文、书信、墓志,表达了他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家乡人民也对他有着深深的景仰和怀念,许多地名都是为纪念他而取的,家乡学者著书撰文,为王安石辩诬:南宋金溪陆九渊在《荆公祠堂祀》中盛赞其人品高尚,贬斥了王安石的政敌;清代金溪蔡上翔,穷毕生精力撰写《王荆公年谱考略》,以辩宋史之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