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李盛老师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贯彻落实教委的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我校决定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校园内消防、饮食、治安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校园安定。

  二、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责任到岗,预防为先,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

  四、组织管理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组成人员为:

  组长:副组长:成员:

  2、主要职责

  ⑴部署处置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项。

  ⑵启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⑶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的联系工作。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9、结合学校实际拟订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教学活动期间发生各种危害学生群体或个人的`险情时,责任人要在进行必要紧急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问题和困难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2、平时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要制定学生逃生的疏散路线,每学年要演习一次以上。做到师生都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险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的做好紧急疏散。

  3、相关责任人要熟悉教学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险情发生时做好切断电源等工作。

  5、险情发生时,主要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出险地点,亲临处置和指挥。

  (二)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班级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要向学校报上级,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学校组织2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要报校长批准,并有活动负责人作出《安全预案》;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

  学生在广播操、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等运动项目中。为在体育活动中有效地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预案:

  一、城北中学升旗仪式、广播操、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班主任

  二、城北中学升旗仪式、广播操、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校各类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1、现场指挥组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当地救助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立即和在校教师与现场有关人员组织抢救与自救工作。向社会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关闭程序。

  2、后勤保障、救护组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人员所需的各种物质供应和对受伤人员生活用品等的保障,引导消防、公安车辆的驶入,并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实行现场抢救、送护医院等工作。

  3、思想工作组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受伤、受难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做好外围家长及相关人员的劝解工作,对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等。

  4、善后工作处理组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受伤(中毒)、死难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做好对伤亡学生的赔偿工作。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师生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城北中学升旗仪式、广播操、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活动事故的原因

  1、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

  2、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

  3、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

  4、运动量过大;

  5、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

  6、教学、训练和比赛的组织方法有不足;

  7、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

  8、场地器材、设施设备有不安全因素等。

  四、城北中学升旗仪式、广播操、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中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五、城北中学升旗仪式、广播操、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活动事故的应急措施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和政保科。

  5、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6、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7、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师生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宾馆、饭店、饮食等服务场所,公园等游览场所,商业、集市贸易场所,交通客运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等其他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油气及化学物泄漏事故,人员密集时的挤、踩伤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级的安全事故。

  一)I级: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事故。

  二)Ⅱ级: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的事故。

  三)Ⅲ级: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四)Ⅳ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成立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军分区、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保险公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政策和工作规定。

  2、研究确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保障体系。

  3、根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需要,决定采取重大行动或措施。

  4、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市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2、制定、修订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应急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军分区根据指挥部指令,调集部队或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和事故现场的巡逻守护工作。

  2、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品调拨,启动社会募捐机制,按民政部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对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物进行技术鉴定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5、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中医疗救治、现场消毒、疫情监控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市信访局负责因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群众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勘察和理赔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行动。组织警力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四、处置程序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公共场所发生一般(IV安全事故时,发生县(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二)公共场所发生较重(III安全事故时,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公共场所发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时,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预案,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要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措施、重大行动必须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及工作机构,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起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医疗救护、资金及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员单位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场气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对组织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