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镇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分管卫生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卫生院、第一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卫生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纪委、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漕河镇辖区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和上级安排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组织协调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成立医疗卫生救护小组
由卫生院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行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急诊科、护士站、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3、成立卫生防疫小组
由卫生院分管防疫副院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科主任任副组长,防疫保健科和公共卫生科的人员为成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应急小组
由卫生院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行政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主任任副组长,保卫科、救护车队、财务科、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相关人员、物资、药品等的储备、调拨等应急供应;负责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紧急用车和各种应急工作的协调与沟通。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原则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2、及时报告原则
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调查与控制并举原则
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4、分工合作、联防联控原则
在政府的领导下,乡镇卫生院负责积极救治、转运患者并开展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配合卫生监督局收集有关证据,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
5、信息互通、及时发布原则
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建立快速上报渠道。及时公布事件有关信息,传达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经国家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出现危害严重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呈快速扩散趋势。
2、重大事件(Ⅱ级)
经省级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到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并呈扩散趋势。
3、较大事件(Ⅲ级)
经县(市)级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危害严重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五、应急响应
1、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响应急防控现场指挥部负责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响应按照上级主管机构统一指挥和指导,联合开展疫情处置和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监测与报告
1、监测
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建立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组成的监测网络,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不明原因疾病。
2、报告
卫生机构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上级报告。
七、现场控制措施
1、无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积极救治病人,减少死亡。
(2)对共同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一旦发现符合本次事件病例定义的病人,立即开展临床救治。
(3)移除可疑致病源。如怀疑为食物中毒,应立即封存可疑食物和制作原料;职业中毒应立即关闭作业场所;怀疑为过敏性、放射性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移除可疑的过敏原、放射源。
(4)尽快疏散可能继续受致病源威胁的群众。
(5)在对易感者采取有针对性保护措施时,应优先考虑高危人群。
(6)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2、有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现场处置人员进入疫区时,应采取保护性预防措施。
(2)按照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隔离病房要求,隔离治疗患者。
(3)如果有暴发或者扩散的可能,符合封锁标准的,要向当地政府提出封锁建议。
(4)对病人家属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严格实施消毒措施。
(6)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八、事件终止及评估
1、事件终止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xxx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
2、评估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终止后,要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社会心理评估。总结经验、发现调查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以后类似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有益的经验。
九、保障
1、技术保障
建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物资、医药器械和药品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疫苗、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设施。
3、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灾害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2、做到平战结合、协同应对。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平时与应急的有机统一。
(二)编制依据
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XX市实施办法》,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
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地陷、浓雾、高温、雷击等灾害;对市容管理带来的影响有:
①城市保洁系统;
②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设施的安全;
③生活和建筑垃圾清运;
④灯光照明设施的安全;
⑤公厕及公共服务场所。
2、事故灾难
①因作业失当,引起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损坏从而造成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②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正常运作;
③车辆行驶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或粪便进入水域,严重污染路面、水域;
④机动车辆泄漏,造成路面污染或破坏;
⑤其他对市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
①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受到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
②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堆积等;
③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粪便物流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
④抗拒执法,或用暴力的袭击殴打环卫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和聚众闹事的行为。
5、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重大事件
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2万人,需要突击应急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境卫生服务的公共活动),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系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成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总指挥;
由市政府、城区政府等领导任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①研究确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保障工作;
②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③在城市发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事故和必要时,决定启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并实施组织指挥。
2、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兼顾平时管理工作和应急指挥工作的有效衔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统一部署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城市有关管部门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兼任。
胜利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办公地点。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
①当发生对市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相应响应级别的应急情况,做好协调与救援工作;
②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决定。
3、城市各街道(城管办)成立市容和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兼任,各城管和环卫所负责人兼任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各单位。
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主要职责是:
①建立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体制和机制,明确责任,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能力;
②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决定,具体负责对应区域内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突发事件的前期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③各级应急处置指挥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信息联系沟通。
4、设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由应急处置指挥部聘任。紧急状态和必要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可组织专家参与相关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及响应
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由指挥中心应急系统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响应级别;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即IV级响应(蓝色预警),是指在较小范围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需要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度城管执法队队员若干名及市政管理部门部分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即III级响应(黄色预警),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较大危害与威胁,需要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人带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城市、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动城管执法队队员若干名及市政管理部门部分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即II级响应(橙色预警),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主任带领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城市、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动带领城管执法队或需要跨街道区域调动人员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即I级响应(红色预警),是指在大范围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需要城市、区政府和指挥部有关领导带领指挥部成员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动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城市、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动带领城管执法队和全体协管员或需要跨街道区域调度人员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通讯
建立以城管指挥和城管无线对讲电话为基础,手机通讯为辅、分级联络的指挥网络。
五、应急结束
1、局部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城市、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上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经同意后方可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工作。
2、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上报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或根据城市、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工作。
六、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
指挥中心负责信息保障工作
①逐步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②逐步规范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程序。
2、队伍及装备
(1)建立道路保洁应急队伍
①城市环卫管理单位门应分别保持按不低于本市区道路正常保洁总人数的10%配置落实应急保洁队伍;
②各街道环卫单位应保持按不低于本区道路正常保洁总人数的15%配置落实应急保洁队伍;
③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垃圾、粪便收运应急队伍
①城市、区环卫单位应分别保持按不低于本区垃圾、粪便正常清运总人数的10%配置落实应急收运队伍;
②各街道环卫管理单位保持按不低于本街道垃圾、粪便正常清运总人数的15%配置应急收运队伍;
③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备选的应急收运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
①城市、区环卫管理单位应分别保持配置至少4人的应急特种垃圾收运队伍1支;
②各街道环卫管理单位保持配置至少2人的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1支;
③应急收运队伍每人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4)垃圾运输应急队伍
指从中转站到处理场的垃圾运输。
城市、区环卫管理单位应配置至少10人的垃圾运输应急队伍1支,配置装载5吨以上的垃圾运输车4辆。
(5)渣土运输应急队伍
城市渣土管理由市市政管理部门编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用于抢险救灾等情况,应保证在1小时内组织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
(6)市容环境应急队伍
①城市城管部门以市容环境日常巡查队伍为骨干,可增加协管员为补充,组成不低于10人的应急队伍,并分成若干巡查小组;
②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队员年龄应在25—45周岁之间。
(7)广告亮化应急队伍
①城市市政路灯管理部门组成以巡查路值班队伍为基础,组成不少于4人的应急队伍;
②应选择年富力强,技能较高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并以男性为主。
(8)水域清油污应急队伍
①城市江河垃圾漂浮物打捞队配置至少6人的油污清理应急队伍1支;
②配置防护服、救生衣、口罩、耐油防滑工作鞋、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3、物资保障
各单位、街道环卫(城管)应储备易耗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每年更新使用。
4、资金保障
①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等工作的资金;
②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城市政府、城管和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承担的任务予以保障;
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区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应急状态解除以后进行核算;
④其他应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支付渠道。
5、培训和演练
城市城管和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培训或演练。
七、附则
1、预案管理
①每年年底,根据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新变化新形势,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②编写、修订、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2、制定与解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权归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指挥部。
3、预案实施时间
《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拟定在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4、预案效力
本预案一经发布,具有行政法律效力。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处于启动状态时,本城市所有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及作业服务的队伍,均须无条件服从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参与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作业。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由石红梅任主任。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委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委。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为加强我院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20XX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我院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和抢险,我卫生院特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这一主线,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加强我院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我院安全,工作开展无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演练争取通过演练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在演练中完善应急体系,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锻炼应急队伍,让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感受到应急处置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完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
三是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争取使我院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三、演练计划
(一)由我院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我院演练科目为“消防应急演练”,地点:卫生院大院。
(二)4月份,举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形式:卫生院统一安排,各科室协同,地点:卫生院大院。
四、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要重视本部门的演练工作,使演练工作要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依照我卫生院下发的预案制定本单位相应的预案,认真把演练工作完成。
(二)各科室应急演练要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的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三)各科室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各科室结合本单位情况要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五)在演练时要做好记录工作对整个演习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和总结。
为确保全体师生在校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低,使各口工作人员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食品卫生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xxxxxx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二、食品卫生安全
(一)通讯组: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xx、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xx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图书室、保管室、实验室、“两基办”、远教室等室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教务处主任)成员:xx、xx、xx(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教务处副主任、安全管理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按要求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灭火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提高我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各方资源。
(四)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区委、区政府、区环保局做好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电话投诉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到区环保局。
7、及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突发环境问题。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组长:付坚镇党委书记
徐昌明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明建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刘勇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贵成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俊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信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办主任
成员:曾德模镇经发办主任、镇安办副主任
江秉国镇党政办主任
向文宣镇财政所副所长
刘光明镇社事办主任
许安国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珺镇国土建环办负责人
倪云华镇拆迁办负责人
罗周华镇综治办副主任
刘国强镇派出所所长
周代钢交警大队秩序四中队负责人
邬黎德阳十中校长
彭光勇涪江路小学校长
龙定学镇卫生院院长
邱俊镇供电所负责人
唐行模镇兽医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由刘俊副镇长(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杨珺(国土建环办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2、主要职责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协调各办所中心,各村(居)及企事业单位,按照业务所涉范围及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好环保工作
(2)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3)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日常工作,协调各(办)所中心、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3、接受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组织开展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全面统一指挥。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6.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区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区级、市级环保部门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上级部门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2.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区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
6.责任追究。根据区环保执法部门调查结果,配合区环保部门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区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xxx、xxx、xxx
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xxx、xxx
胡邦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蒋智群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xxx、xxx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xxx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
(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
三、常规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集会、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教育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敚斎、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洁卫生。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敚敻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保障措施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预案适用于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加强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完善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有效,力保不因危及师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失职渎职,将依法追究责任。我园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负责指挥、协调、预防、处置等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4、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职责
我园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法人代表为组长,分管园长负责和相关管理人组成的防台防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园的工作。
2、宣传知识。指导和督查全园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给全体家长传染病的经验和做法。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预警的相关要求,对全园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4、建立健全传染病责任制。
5、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传染病工作的落实情况。
6、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知识宣传,增强和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7、在我园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传染病工作的管理。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根据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情况,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2、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
3、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处置好所发生的灾害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尽力减少学校财产损失。
4、学校应尽力组织自救、互救,自身乏力处置时应迅速请求有关部门救援。
六、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岑
副组长:黄平、刘英
组员:办公室、德育处、体卫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等部门负责人,医务室校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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