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李盛老师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校(园)建筑是教职工、学生聚集的场所,发生建筑事故后易导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在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实施有效快速的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校的建筑结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突发建筑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的制订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预案适合于校内突发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实验室伤害事故、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等)。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修改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规章制度:校舍安全责任制度、校舍设施管理使用制度、锅炉房安全制度、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等

  二、预防为主,加强建筑安全教育

  “预防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各学校要大力加强建筑安全教育工作。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建筑安全意识,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为演练。

  2、学校保健教师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以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传常用电话号码: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消防大队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预警

  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执行中小学校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做到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果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解决处理。学校安排专人常年维修维护,局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时排除不掉的校舍,应及时封闭并停止使用,同时严禁师生靠近。

  四、应急反应

  校(园)突发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一)各有关人员接到事故处理后,做好抢救工作的准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及救援请求等。

  (二)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应视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中心、交通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三)应急小组成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时抢救人员要保证自身安全,以免扩大伤亡。

  (四)应急启动要点

  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维持秩序,救治伤员

  如遇到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过广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现场人员立于原地不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尽可能朝里站。

  2、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的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4、救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并打120救援。

  5、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护和混乱。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塔机司机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且有专机上岗证才能操作塔机,严禁擅离岗位或让非本机操作人操伯塔机。严禁洒后操作,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物件。

  2、司机上机时巡视一遍,检查供电电压是否达到要求,检视各机械传动结构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根据需要加润滑,排除发现的故障。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回转半径的起重量内。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钩挂重物。

  4、司机必须在得到起重指挥的信号后,先鸣铃,然后再进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机必须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时,应从零位转动动到第一级,然后逐级增速,严禁越级操作,在吊钩提升及小车走近限位开关时,应降速,严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止工作,并须锁紧夹钳。

  7、钢丝纟绳扭成麻花现象时应整理后方可继续工作,若麻磨损、断股超过规定标准时,应更换。

  8、收工时,吊钩下不得悬挂重物,将吊钩升上,小车驶回至塔身处。如遇大风,先将起重臂转向顺风方向,并锁紧大钳。

  9、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切断地面上电源开关。

  10、塔机操作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11、在非工作状态时允许塔机回转支承以上的部分随风转动,将吊钩起升至最高处,并将起重小车置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位置。

  12、塔机在回转过程中不能未经塔机停稳就进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机使用时,如遇雷雨天气,操作人员应尽可能离开塔机,回到地面上。

  二、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马上报告有关负责人。

  2、各负责人要立即调查,如实做好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3、做以上工作的同时,应针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及时请有关专业维修人员检修设备,如有人员的伤亡应尽快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力争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对违章作业、玩忽职守的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对事故性质严重、恶劣的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6、总结经验,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