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协议书三篇

李盛老师

业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电信业务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办业务范围1.天翼移动电话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2.易通卡批销及受理(不含拆机)3.宽带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4.融合套餐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5.小灵通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6.固话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7.BSN系统电信通信费现金收费;8.充值付费卡、电话卡销售;9.其他通用业务受理(不含拆机)

  二、代办地点:乙方代办业务的营业网点地址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甲方负责对乙方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1)负责对乙方主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2)对专营店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服务质量检查。(3)有权对乙方办理入网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稽核。(4)有权对乙方收取营业款是否及时入帐进行检查。(5)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及甲方相关内部业务、服务管理办法,对乙方作出扣减代办费等代办保证金的处理,直至暂停、取消代办资格。

  3.1.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营业受理条件:(1)负责为乙方提供统一规范的专营店门头、主背板等装修。(2)免费安装CRM系统及BSN收费系统及其他甲方授权使用的办公系统。(3)负责制定乙方业务受理人员的上岗标准并进行考核,甲方在乙方取得业务上岗资格后即为其开放相应的业务受理权限,未经甲方考核认证通过前不予开放。

  2 (4)甲方负责免费安装一条2M ADSL用于接入业务系统,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天翼、有线宽带、小灵通等重点产品(如有新增产品另行书面通知)月均累计放号量达到20户的免除宽带月使用费,否则按协议5.21条款进行收费;乙方负责购买MODEM、集线器,并向甲方购买密钥(500元/个,属一次性交纳,不退还);若专营店连续三个月业务收入突破30万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改造升级为光纤接入,若甲方审核同意后,则由甲方免费安装、提供收发设备、并免月使用费,乙方负责购买集线器。(5)负责各种营业系统(非终端)的维护。3.1.3 甲方负责通过系统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业务受理号码用于业务发展。

  3.1.4 甲方进行业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24个小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客响工单工单形式通知乙方。3.1.5 甲方应在收到经双方审核确认金额的代办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代办费。3.1.6 甲方按专营店业务量免费向乙方提供办理业务所需的业务登记卡、协议书、及宣传单、海报、吊旗等宣传物料。3.1.7 甲方给予乙方广告支持:在报纸、电视、宣传单页、室外广告、短信宣传业务时,应增加专营店的名称及地址。3.1.8 如乙方业务预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有权通过系统暂停乙方的业务受理、话费收缴权限。

  3.1.9 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终端销售规定流程对乙方代办场所上柜销售的终端类型、品牌、型号、销售价格等进行指导、监督、考核。3.1.10 双方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发展用户的后续话费提成及其他代办费。3.1.11 双方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发展用户的后续话费提成及其他代办费。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 乙方营业执照中必须有“代办电信业务”经营项目。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资费标准,积极参与甲方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服务行为,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严格保密用户的有关资料和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并接受甲方的业务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维护甲方信誉。3.2.2 本条款适用于乙方合作厅/专营店(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在营业网点划定区域内不得从事与通信业务无关的活动,也不得从事其他通信运营公司的一切活动。(2)乙方在其他任何地点设立代办网点,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其他网点代办业务。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增减代办业务的项目、种类、规模、范围和营业时间。3.2.3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缴代办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至甲方指定帐号。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退还相关甲方提供的办公家具及营3 业设备,并拆除标有甲方企业标识的门头。协议终止三个月时甲方扣除本协议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再将剩余代办保证金的80%金额退还给乙方;协议终止十二个月时,甲方扣除本协议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再将剩余的代办保证金退还给乙方。3.2.4 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指定帐号缴 元首次业务预存款,乙方每在电信业务系统发生一笔业务收入,甲方将自动扣减相应金额的业务预存款,预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业务系统将自动暂停乙方的业务受理、话费收缴权限,直至乙方向甲方补缴预存款。

  3.2.5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电信产品的,应根据所领取的电信产品的价值交纳产品押金,产品押金的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所领取电信产品应收帐款的90%。产品押金应在领取电信产品前交纳,当批电信产品销售完毕且货款回收后,乙方不再代理电信产品销售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产品押金。以批零差价形式购买和销售电信产品的,不收取产品押金。3.2.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地点开展代办网点,不得随意更改、增减代办业务的项目、种类、规模、范围和营业时间;代办场所内原则上不得从事其它与通信无关的活动,不得办理其他通信运营公司任何业务。

  3.2.7 乙方专营店的变更(包括地址、名称、代办单位、负责人的变更,代办业务种类范围的变更、营业时间的变更),应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决定,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3.2.8 乙方须按照甲方专营店VI标准对代办营业场所进行装修,及配备符合甲方规范的家具。3.2.9 乙方须妥协保管、维护甲方免费提供的门头、主背板及其他营业家具、设备,不得恶意损坏或挪作其他用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 篇2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务居间人)身份证字号: 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二、定义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三、业务开通范围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四、试用期和试用规模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五、资费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2.信息费:乙方下载个人铃音时按次交纳信息费,每条个人铃音信息费由内容提供商定价,由甲方受托代其向乙方收取。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4.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交纳上述通信费,试用期间免收月租费和铃音下载等信息费。试用期结束开始正式商用时,将收取相关信息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3.每首彩铃标注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彩铃的期限以该彩铃有效期为限。彩铃下载入乙方“个人铃音库”后,只要乙方不删除,且未到达该彩铃版权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该彩铃版权有效期限届满,则版权有效期过期的彩铃将被删除且被系统默认彩铃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请取消“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继续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月租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版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与安全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使用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自动服务系统办理彩铃业务,甲方有权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机办理该业务者为该手机机主,且甲方只为拨叫上述系统时所用的手机号

  码办理彩铃相关业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机丢失、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免责条款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变更终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正式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