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档案协议书

李盛老师

寄存档案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寄存档案协议书2

  甲方:南部县档案馆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含实物)寄存在甲方档案库房内。

  二、乙方所寄存的档案资料(含实物)的类别及数量,具体详见目录明细;甲方逐一核验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拟作交接清单,各执一份。

  三、乙方的档案资料寄存保管期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四、因法律规定情形的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资料受损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资料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资料的管理、统计、查询、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资料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资料有权进行处置。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寄存的档案资料应具有保存价值,应经过基本的整理、编目和造册,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资料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或馆藏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资料不收取档案利用费。

  3.对寄存的档案资料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资料。

  4.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性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而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七、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