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协议书锦集10篇

张东东老师

租赁协议书 篇1

  承租单位(甲方): 合同编号:042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汽车吊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 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20xx年11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20xx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汽车吊租赁合同范本》。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调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 用于。

  二、设备租赁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租赁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应满足乙方施工要求。若需夜间施工或24小时施工,甲方应该准备足够的驾驶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另行商定)。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章施工。

  4、若因甲方原因(如操作工疲劳驾驶,不听从乙方指挥人员擅自操作,或交于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驾驶野蛮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伤及第三者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作业。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时间:自时开始计算租赁费,直到乙方宣布工程结束,签证为止。

  2、结算方式:租金在甲方设备出场前结至50%,余款待旋挖桩基出场时全部结清。(甲方所有收入为税后收入,以现金结算,不再提供任何发票)

  3、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不得疲劳驾驶。

  4、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5、设备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维修的工作。

  6、设备因故障停工,甲方需及时修理并通知乙方做好相应措施,如有必要,甲方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以满足乙方施工。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相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发展 地区经济发展,甲方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发展平台,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厂房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提供厂房情况

  乙方承诺所投项目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新公司,其工商、税务关系在甲方所在地,或现有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变更至甲方所在地。

  2、乙方如需招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区下岗职工或 街所辖村委会(或社区)居民。

  在具备上述两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给厂房给乙方使用,该厂房座落在 地区,厂房编号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厂房使用期限

  1、厂房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时间 年。

  2、使用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提供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使用的,应于使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3、使用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签定终止协议,否则应赔偿甲方三个月房屋租赁费。

  三、房租租金及保证金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总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按人民币 元的标准收取厂房租赁费,每年共计 元整(小写 元)。

  2、交费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小写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付款每次前,甲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付款相应顺延。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若双方解除合同,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时,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厂房使用保证金。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使用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使用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如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使用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将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方案书面报给甲方,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施工,施工费用自理。使用期满后如乙方不再使用厂房,装修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固定设施及室外统一规划,隔墙不得用砖或其它重型材料,必须使用轻型耐火材料,并符合防火要求,留出防火安全通道。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该厂房出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厂房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使用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质量监督、环保、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卫生等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做好配合。

  (2)、甲方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乙方争取其他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借款、科技创新基金等)。

  (3)、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化的保安、环卫清扫、绿化管理、收发、住宿、餐饮等物业管理服务。

  2、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根据统计部门要求,按时向甲方统计机构和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工作。乙方在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于超标排放污染物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厂房及设施,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使用期间,乙方应按规定及时支付与厂房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按厂房使用费总额的 收取滞纳金,如拖欠时间达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设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的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使用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政府征用该地)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若接到上级通知要收回厂房,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甲方退还保证金乙方;若乙方不按时搬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乙方的搬迁安置等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4

  甲方(租赁单位):_________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乙方(使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根据《劳动法》和《_________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租赁输出内容

  1.甲方按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租赁员工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租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租赁员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目标准:

  租赁员工劳务费_________元/月至_________元/月(或细目见附件);

  社会保险_________元/月(或细目见附件);

  甲方按租赁员工每人每月_________元收取的输出劳务服务费;

  公积金_________元/月;其中:单位_________元/月;个人_________元/月(或细目见附件)。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租赁员工工资应由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提供适合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办理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

  3.租赁员工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租赁员工,由甲方办理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乙方使用租赁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租赁员工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租赁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租赁员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租赁员工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及要求和劳务费标准等。

  2.乙方应为租赁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租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租赁员工发生因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权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租赁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租赁员工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关系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甲方如有截留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租赁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5

  出租柜台方:_________________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_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物资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不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租赁协议书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 )____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内)部分厂房(含办公室)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500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十年,即自20××年7月11日至20××年7月11日止。

  三、甲方免费给予乙方一个月装修期,从20××年8月15日开始计收厂房租金,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元。首月租金在签订本协议时交付,以后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茶具(铸铁)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六、乙方应保持厂房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七、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九、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若乙方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租赁协议书 篇8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租赁协议书 篇9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积极发展工业、加快发展当地经济的原则精神,就乙方租用甲方生产经营厂院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项目投资计划:

  1、由乙方在租用甲方的厂院内,投资组建生产/加工型企业,在通许县工商局注册成立 公司(筹),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亿元,共需员工 百人。

  2、计划首期投入 万/亿元,年产值 万/亿元,实现利税 万/亿元。计划二期投入 万/亿元,年产值 万/亿元,实现利税 万/亿元。

  二、项目场所的位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院位于 , 甲方拥有完全产权。

  2、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缴纳 万元作为责任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15日内对乙方租赁的厂院进行清空整理。

  3、甲方清空整理结束后通知乙方入驻,乙方应该接通知后15日内即进行设备、物料、人员等的搬迁。

  4、租赁费每月 元/平方米,不含电、气等额外消费费用。

  5、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 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乙方享受与甲方同等的通许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成立专门的领导组负责乙方与相关部门、当地群众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确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及相关的其它权利。

  3、维护乙方的经营秩序和生产环境,确保乙方不受社会治安、外界群众性事件、非正常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检查等因素的干扰。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环评等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的一切资料。

  5、甲方需保证水电设施施工到位,满足乙方生产需要。

  6、甲方协调政府,从投产产生税收起前两年企业缴纳的全部所得税等额奖励给乙方,后三年企业缴纳的全部所得税按50%的额度奖励给乙方。共优惠五年。

  7、对乙方新研发的产品或新投入的技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甲方协助申请国家项目扶持资金及科技研发资金。

  8、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流动资金短缺时给予融资协助。

  9、入驻企业内部的人员,如需在当地购买甲方开发的住宅类房产,甲方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根据购买人的职务按照建设成本的120%-130%价格出售。

  10、入驻企业内部的人员,如需在当地租赁甲方开发的住宅类房产,甲方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按照不高于当地同等房屋市场租赁价的80%收取租赁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最迟在甲方通知后50天内搬迁完毕并启动生产经营。

  2、乙方在厂院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合法生产经营。

  3、租赁厂房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4、租赁的厂房,在使用期间乙方应做好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工作。

  5、租用期间厂院出现自然老化等非人为破损,维修由甲方负责;其他损坏则由乙方负责修缮。

  6、乙方对租赁的厂院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抵押、变卖等,如确需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7、乙方不得私自改造房屋结构,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8、乙方招聘员工应优先录用项目所在地人员。

  9、政府发放的各种优惠绿卡乙方不得转借其他人员、单位使用,否则甲方或政府有权收回。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奖励办法及优化环境的意见,给企业搞好服务,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支持企业发展经济。

  2、乙方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均独立自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无理干预。

  3、甲方年缴税额达到 万元,或用工达到 人,或年用电量达到 万度,厂院租金乙方可以免交,期间产生的租金由甲方和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 盖 章 ) 乙方: ( 盖 章 )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