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协议书

刘莉莉老师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20XX年9月8日认识,于20XX年3月8日开始同居。因女方发现男方为已婚男士,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女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分手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分手。

  二、男女双方同居期间未共同生育过子女,女方目前也没有怀孕情况。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未产生任何共同财产,同居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同居期间男方对女方赠与的财物继续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退还。

  四、债务的处理:

  1、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未产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2、男方所经营的公司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公司财产,公司如产生任何债务亦与女方无关,由男方承担。

  五、补偿及保密:

  1、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100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该费用男方承诺于签署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且男方足额支付了补偿款给女方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终结,两人不能再以情侣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亲戚、朋友、陌生人冒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扰对方或对方亲朋的感情和生活及工作。

  3、双方应对在同居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隐私以及往来的信件、情书、短信、不能公开的.物品予以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散布,也不得向双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对对方不利或者影响对方名誉的言论。

  4、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付违约金40万元给对方。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即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