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九(1)班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20xx年6月9日凌晨,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了解过法律吗?他们想到过事情的后果吗?
悲剧总是不断发生着。同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又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20xx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些鲜活的生命?
对!是这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这些孩子霎时的冲动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正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朵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才在瞬间凋谢。
我们完全有能力战胜自己!我们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遵守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要修身养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资环学院10级生教班的XXX同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也有“公平”、“正义”的含义.法律是使社会规范,有序发展的一种制度。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他一路上陪伴着着我们。就读在大学、我们还没踏入社会,所以我想简单谈一下,我们身边的校园生活。现在法律制度其实很完善,但我们身边的一些大学生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的原因出现了些不遵守学校制度打架的,从事不良事情的,甚至因为小小的事情不珍惜生命,互相残杀、自杀的的也有。
同时,我们身边还有一些这样的大学生,成功的年轻人。就如大家都熟悉的新东方集团的总裁愈敏洪。他也是从大学走过来的,他现在的成功就是大学里刻苦努力,认真思考的基础来的。还有一名,离我们新疆同学很近,跟我们同龄的一名大学生——帕合丽娅·艾西热普。我们参加高考的那年,她以接近满分的分数考上了她所希望的大学,同时获得“理科状元”,“新疆第一人”等的荣誉。在她的生活中,她的目标一直很明确,思路也很清晰。在享受法律给她的权利的同时没忘记法律要她的责任,她在很好的环境中生活,但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到最后变成了一个家里的好孩子,学校的好孩子,社会上的天才!
从这些就能看出来,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学好各类课程,也注重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通过知法、懂法要实现守法!生活中树立好目标,珍惜生命,按法律限制自己的举止行为,要与法同行!
我是来自新疆的名学生,我们从那么远的新疆到美丽的湘西,其实给我们的人生路又被增添了一个新片段。不过,在民俗、文化的特性等原因,我觉得,我们跟我们周围的同学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为了处理好各类关系,为了做民族和民族之间的桥梁,我们应该更严格的要求自己,更应该知法懂法。不仅学会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更是知道自己法律上的责任,56个民族本来就是一个家人,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需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和睦相处。所以我就们大家更是要与法同行。
我想,即将踏入社会的我们来说责任就是把握好现在的机会,各方面完善自己,学好法律知识,培养爱国爱疆的精神踏入社会后为国家、为新疆的和谐顺速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要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要现在开始,要从小的事情开始。就现在开始带动大家与法同行!!!
谢谢大家!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XXX
XX年以来,各种的灾难在考验着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从汶川地震到玉树地震,从南方雪灾到北方沙尘暴,从禽流感到h1n1……一场又一场的灾难,带给我们太大的痛苦和离别。当然也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灾难中,我们在成长,中华民族在成熟,收获了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的民族力量,体现了强大、坚不可摧的民族精神。受灾区,眉头紧锁的国家领导、最亲爱的解放军战士、四面八方而来的辛勤勇敢的志愿者、坚强毅力的受灾者、忙忙碌碌的白衣天使、慰问鼓舞的表演者、及时报道情况的记者……这些熟悉的身影一次次让我们的眼前模糊,感动和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太多太多的眼泪和离别让我们更加懂得珍惜眼前的生活,体会着平安和团聚的幸福,也更体会到为平安所付出的我们平时并不关注的背后的力量——法律和它的捍卫者。
也是XX年,带着稚嫩的思想、象牙塔下单纯的生活、完全没有的经验走进社会,告别了我的大学生活。想起在走进校门的时候大家都哭了,妈妈却笑了;当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大家都笑了,只有妈妈哭了,我明白这些笑和哭都将是我沉甸甸的盘缠,带着它们,多了一份义无反顾和坚强。开始的生活总是不那么容易,住在城中村,找了份不对口但还算伟大的工作——老师,过着蚁族的生活。这一年,两次的经历让我刻骨铭心。一次下班回家,正在外面洗漱,突然听到屋里有响声,也没太在意,以为是隔壁的邻居,当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看到所有的东西一片狼藉,满床满地的衣服零散着,床上地上印着大大的脚印,钱包没有了,手机也没有了,电脑的主机箱也不见了,顿时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房东帮我报了警,在半夜快12点的时候,拖着疲惫还有些发抖的身体收拾着屋子,委屈的大哭,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只是简单的问了几句、照了一些图片,为什么不采集指纹,为什么不量取脚印,为什么不找楼上邻居的人问话,立了案,录了口供,然后就石沉大海,不是明明有那么多的线索和证据吗?当我再次找到派出所负责这个案件的人时,他的话让我这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想了很久,没想到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是这么的脱节,也没想到学了4年的法律竟然不能保护自己,偷了就偷了,丢了就丢了,他们只是好心的告诫我,一个女孩子晚上早点回去,保护好自己的安全,那些东西没了就没了,可是…难道法律不是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吗?
第二件是在512地震的那天,我站在6楼的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讲话稿的写作要求,突然地那么一下,所有人都慌了,教室的门迅速被推开,是校长,告诉学生们沿着北门楼梯立即离开教学楼去操场,当我走出教室的时候看到所有的老师都集中到了办公室门口,但是没有一个离开的,直到我们班的学生全部出去,老师们才往下走。这是我第一次对这个岗位有着切身的震撼。拥挤的人群,晃荡的大楼,穿着高跟鞋的我从楼梯上摔了下去,钻心的疼让我无法动弹,连站都站不起来,四肢冰凉发抖,看着匆忙的人群,我开始绝望了,没有任何经历的我以为就这样要被埋没在大楼中,想想自己是不是要开始回忆往事,有没有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有没有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忽然瞬间,我被人背起来飞快的下楼,像遇到亲人一样,躲在别人的背上抽搐,在最后一个走出大楼的时候,看到站在空地上那些熟悉的面孔,忍不住的感动。虽然胫骨平台骨折,但领导的关心和看望,我的学生的支持和鼓励,同事的帮助和关怀,躺在病床上却仍骄傲和自豪,我因为我虽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国人而兴奋,这是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不能感受到的强大的民族力量和凝聚力,也是在病床上的3个月,让我明白平安和健康的意义,平安的活着真好,又一次的被政府的行动力和强大而感动。
从小热爱科学,长大多作贡献 小学第一学期国旗下讲...第十六周国旗下讲话——读书的好处爱护校园,从我做起 国旗下讲话稿第一周 国旗下讲话 无知者无畏并不可怕,真正可怕...国旗下讲话:期末考前心理辅导校长在新学期升旗仪式上的讲话
走在成长的路上,蓦然回首,昨日的生活早已成为了一段曾用哭声、笑声,泪水、汗水编织起来的历史。它如烟似雾,在自我的天空中飘忽而过,然而它又如一个美好的梦,带着点苦涩、带着点甜蜜,或喜或悲,有过风雨,有过阳光,点滴间,让人思绪绵绵、难以忘怀。
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成长路上,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长到70%以上,至今仍然高居不下。特别是8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高中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
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我们拥有着傲人的青春,我们珍惜这花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珍惜青春,法在心中。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谈到法律,大家脑海中浮现的是庄严的法庭,严肃的法官,因而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揭开“法律”神秘的面纱,我们不难发现法律早已似空气一样弥漫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一直与我们同行着,并伴随着我们的成长。
我们每天都要过马路,你知道是什么保障马路上熙熙攘攘的人流、汽车安然有序地度过吗?是交通法规。我们每天都要吃饭,你知道是什么保障我们饮食安全吗?是国家的食品安全法。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都能够快乐入学,你知道是什么保障我们求学的权力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们的生活安定美好,你知道是什么保障我们国泰民安、社会和谐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所有的这一切,都清晰地告诉我们,法律不仅就在我们身边,而且每天在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古人云“国有常法,虽危不乱”。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变得和谐,变得有序,变得幸福安康。
法律不仅守护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是维护我们权利的有力武器。最近,同学家新买的橱柜出了点问题,打开门就是一条小裂缝。妈妈向商家反映了这一情况,谁知商家并不承认。于是想到了平时课上,老师告诉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让妈妈找出了发票等收据,尝试拨通了12315,投诉了商家。没想到,通过12315的.协调,商家竟然答应换新的了。这件事也教会了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都能够做到严格自律。养成自我约束的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古人曾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所以学校要求我们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更要力促自己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法律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法律又似一位导师,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法律更如一位朋友,时刻伴随我们左右。法律在我们的成长路上一直和我们相伴相随,呵护我们成长。那么,就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成长与法律同行,让和谐溢满神州!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年轻的女教师“为了让孩子们好好学习”,就用削铅笔的小刀在42名孩子的手心划,其中一名被吓得大小便失禁,最后晕了过去,他是42名学生中唯一没有被划伤的。
至今还记得读罢新闻的不寒而栗。难道这个老师真的忘了,在成绩背后,还有人格与尊严?在教育中,爱才是最根本的语言?她受到了严惩,法律以它的庄严和神圣,捍卫了每一个学生的权利和尊严。
身为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个案,我的同行中更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和孩子们朝夕相处,学生的成长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家长的肯定是对他们最好的褒奖;他们平等地爱着每一个孩子,接纳他们的优点,也包容他们的缺点;他们真诚地期待着每一个孩子,祝贺他们的成功,也宽容他们的失误。他们用“爱”把法律的庄严化作温暖的关怀,在孩子们心中涓涓流淌。
我的班里有这样一个男孩,他上网、打架、乱花钱,从不写作业,成绩一路红灯。当所有的苦口婆心都无法走入他的心灵、所有的批评教育都无以建树的时候,我想到了放弃。这时,学校开展了普法教育,法律学习让我懂得:“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耐心教育、帮助”,这是老师的责任。
后来我了解到,这个孩子的父亲“发达”后离开了家,母亲为了让他争口气用尽了包括毒打在内的所有方式。在亲眼看到妈妈用红酒瓶子在他身上打出的斑斑伤痕后,作为老师,作为母亲,我对他有了深深的怜惜。我开始慢慢明白:他需要的不是批评和指正,而是慰藉与支持。
一个早晨,他妈妈给我打来了电话,声音平静而又阴郁:“谷老师,我又打他了,两顿没有给他吃饭,你说他死了该多好?要是放学的时候出场车祸把他撞死,那该多好?”我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孩子的确错了,但是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而又尊严地活着,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学校和家庭不能就这样的把他推出去。
稳住了妈妈,我买来了牛奶和面包,然后到把男孩带到了办公室。我对他说:“吃点东西吧。”他不动,我又说:“可以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吗?”眼泪从这个倔强的男孩眼里决堤而出,冲开了他对自己的闭锁,也一点点冲开了我们的隔膜。
后来,我把学校印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送给了这位妈妈,并在“禁止对未成年人使用家庭暴力”等条款下加了批注。在接下来的近一年的时间里,通过多次地沟通交流,妈妈慢慢接受了孩子暂时落后的成绩,孩子也开始明白自己的责任。几天前,这个男孩在随笔中写到:“老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现在,我跟妈妈非常融洽。”
看到自己的良苦用心有了结果,我从心底感到高兴。这件事情让我深刻认识到: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孩子,尊重孩子的权利,是爱的根本,更是老师的责任。
不过说句实话,爱懂事的孩子易,爱顽劣的孩子难,坚守岗位易,坚守信念难。当我倦怠时,当我逃避时,是孩子们纯真的情感给我注入了无穷的力量:
一个孩子在作业本中夹着这样的字条:如果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三年,那您就拥有了201年。
一个孩子在毕业留言里写道:乾圆楼的每一级楼梯还记得,是您最早踏碎清晨的静寂;教室里的讲台还记得,是您用透支的身体,挥洒辛勤的汗滴;走廊里通明的灯火还记得,晚自习的窗外,是您和学生促膝谈心;绿草如茵的操场还记得,百日誓师大会上,是您和我们一起振臂高呼“我在初三,重任在肩”……
亲爱的朋友们:天底下还有什么比这发自肺腑的感激与赞美更让人动容吗?读着这些文字,我猛然发现:是平等与尊重,创造了美好的境界;是真情地付出,让爱变成了我们共同的语言。
教育是公众的事业,需要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更需要法律的规范,我坚信:只要爱与法同行,就能蕴和煦春风,养浩然正气,建和谐校园,育天下英才。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那到底什么是“法”呢?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法”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对,“法”就是法律,但你们知道吗?成长路上,我们要与法同行。
生命是一条流不尽的长江,来往穿梭在人间,徘徊在人间。是什么让我们生活如此精彩,生命如此灿烂,成就如此辉煌?是法律保障了我们的人生,世界才会多姿多彩!
在成长路上,只有遵守好法律才能活地更精彩。例如:在放学的时候,有的同学为了赶那几十秒钟,冒着红灯骑着单车过马路,他不知道后面的车向前开着,就这样骑过去,多么危险啊!结果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他的生命就在此糟蹋了,可惜吗?他的父母会伤心吗?只要他好好的在那等待几十秒,换来的是一世的平安。他就是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要糟蹋他的人生。法律可以保障他的生命,但他没有与法同行!
在现在的这个社会上,有的许多青少年吸毒,一旦上瘾了,就控制不了自己了,每天都要吸,有的青少年还主张他的好朋友和他一起去吸毒,但我们要记住:善交益友,不交损友,乐交诤友。青少年吸毒的时间一长,自然就想法设法去偷钱买毒,最后导致死亡。他们偷东西不是犯法的吗?不应该接受惩罚的吗?难道他们不吸毒、不偷东西就不能生存吗?他们不可以遵守法规吗?他们的父母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最后的回报是如此,你们忍心看见自己的父母伤心、痛哭、绝望的样子吗?
在学校里,有部分学生因家遥远,在学校住宿,与同学们共同生活。我听过这样的一件事:在一间学校里的其中一间宿舍,有一个舍友比较富有,有一个同学就心存贪欲和侥幸心理,但那个同学不在的时候,打开他的柜子大肆搜掠,把他的东西偷了。这种行为不单单显示出低下的道德素质更严重地侵犯了同学的合法权利,构成违法犯罪。一个人贫与富,并不关键,关键的是你的品质,我们到学校是为了学习,不是为了和别人比富贵。我们不应该与别人比高低,而失去了自己的自尊、诚信。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与别人比成绩。
同学们,如果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地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美丽的世界正等待着我们,美好的生活正期盼我们的拥抱。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吧!将“法”放在心中,铸起生命的盾牌,在以后的生活中快乐,茁壮地成长。
成长路上,有风有雨,坎坷崎岖,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很高兴站在这里进行简短的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大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发展,先后出台了300多部法律,“依法治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多么令人振奋!更有许许多多像詹红荔这样的司法工作者用爱心诠释专业法律的尊严和光辉!
詹红荔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7年以来,先后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7件,涉及1120人,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开启新的人生之路。她真正做到了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走出了一条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色审判之路。
多年来,詹红荔同志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社会和谐的坚定追求,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众多失足少年,化解了众多社会矛盾;她走进社区、学校、看守所,凝聚社会力量,创新法制教育模式;她廉洁公正执法,无声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挽救一个孩子就挽救了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增添了一份和谐。詹红荔同志被称为“法官妈妈”,体现了她对人民群众的爱心,用心,恒心和公心。她不仅做好审判工作,更重要的是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种种不安定因素,詹红荔同志对每个失足少年都不离不弃、悉心关照,不断通过爱与温暖感化教育失足少年,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感恩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感化和拯救工作,是全社会的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要引导社会中更多的人来关心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她说:每一天的多一点,每一个法官的多一点,每个案件的多一点,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就近一点。詹红荔坚信没有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只要耐心,加上正确的引导方法,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变好。为此,工作中的詹红荔总是多走一点,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七年来,在她的帮助下,70多名失足少年出狱后找到了工作,315名失足少年得以继续在校完成学业。
詹红荔同志凭着对人民司法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实在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工作,交上了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她比别人多走一点,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司法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爽爽做事、开开心心工作”,这是詹红荔的真实写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心中的天平永远不失衡。詹红荔同志用一种执着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折射出当代法官不断探索、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她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人民的信任是无言的丰碑,詹红荔的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认同,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我们赞美詹红荔,更要从中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力量。
在当今全球化的信息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道德的约束不断被人们所淡忘,甚至有些人在讨论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人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是“金钱”和“利益”。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完善之中。我们应当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坚决地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相互监督、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风气做斗争。同学们,我们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如果你认为违反学校的纪律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情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尝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所以我们在校园里只有做一名守纪、勤学、上进的大学生,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朋友们,从今天起,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道路吧!
谢谢!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亲爱的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我叫xxx,来自南部县司法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无悔青春》。
南充,是闻名遐迩的川北重镇,历史悠久的文化名邦,举足轻重的中心城市。这里物华天宝、这里人杰地灵。20xx年,市委高瞻远瞩,站在南充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155”发展战略,确立了将南充打造为“成渝第二城”的目标,为南充未来的发展描绘了壮丽蓝图,拉开了大城崛起的宏伟大幕。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南充人”,能够服务于家乡人民、能够参与这个伟大工程,我由衷地感到骄傲与荣幸。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殷切地期盼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这一宏伟蓝图助力添瓦、不懈奋斗。
我是一名普通的司法助理员,基层工作是站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我们肩上承载着党和政府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普法宣传事关依法治国大局,社区矫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事关人民安居乐业,法律援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正是由于千千万万像我一样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不负使命,才有了中国今天良好的法治环境。
犹记得年少时,老师曾问我,你的信仰是什么?对此,我颇感疑惑,直至我考上政法干警,重回校园学习、体会法的精神,心里这份疑惑才找到了答案。
我此生最重要的信仰,便是法律。
毕业后,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我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三年多的工作实践让我下定了决心:法律信仰既是法治工作者的信仰,更是社会民众的信仰,司法行政人员要带头守护神圣的法律信仰。当前,基层法治环境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民众的法治意识不尽人意、教育文化水平不高,乡土人情的社会氛围比较浓厚,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例如,在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中,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不以为意,希望我能够“照顾”一下他们。遇到这样的“嬉皮士”,在入矫时,我都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彻底纠正其错误认识,端正其服刑态度,始终维护法律尊严,做法律坚定的执行者、忠诚的捍卫者。
在严格的执法基础上,我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利用重阳节,开展“感恩家书 德法同行”的亲情教育。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汪某,犯盗窃罪,被判刑四年十个月,因表现良好,服刑三年后假释到我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狱期间,妻子离家出走,留下年幼的女儿,由年迈患病的父母照顾。汪某洋洋洒洒写下了几千字家书,诉说了对父母妻儿的挂念、关爱和愧疚,也表达了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字里行间,不难体会他感情的真挚。虽然他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有着和大家共通的情感需求,与其枯燥地说教让他们心生抵触,不如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用一颗真心唤起他们情感的共鸣。
年初,我所接收了一名情况特殊的服刑人员,年仅17岁的梁某,梁某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报到时他独自一人前来,我很是诧异,便要求他联系父母前来陪同办理手续,他低着头小声地说:“我爸妈离婚了,妈妈在贵州生活,爸爸再婚,之前做了一些事伤透了他们的心,现在都不管我,任我自生自灭。”一番交谈我感受到了他的失落以及对父母的些许怨恨。对此我是感同身受的,我也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能理解孩子那颗渴望得到父母关怀的心,为了引导他走上正途,对他讲述了我自己的经历与感受,并主动联系他父亲,安排了一场亲情会见。“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提了。”父亲的第一句话让梁某泪流满面。父子间几次沟通后,心结慢慢打开了。目前梁某在我所接受矫正已满三月,表现良好,看到他一点点的进步,我深感欣慰。
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琐碎且平凡。忘不了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们行走在乡间田坝为调解矛盾纠纷而来回奔走的背影,忘不了在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们为了搞好一场法制宣传,连吃三顿泡面,却依然满足的笑脸,此刻我为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感到自豪。
与法同行,真情不泯,在法律中体会人间温情;与法同行,青春无憾,把最好的年华献给法律;与法同行,信仰不灭,让法律的天平挑起人间正义!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在最美的年纪遇到了最好的时代,与我挚爱的家乡共同成长,一起享受丰收的喜悦。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让我们挥洒过汗水的土地,开出平安美丽的法治之花;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155”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自己的业绩!
大城崛起,未来已来!南充,让我们携手奋斗,乘风破浪,共同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在的成长道路上,我们有太多次的失败需要自己的重新站立,太多的是非需要自己明辨、理清,太多的希望会突然变为了泡影,太多的失望会让我们陷入迷茫。而一路上,只要我们与法同行,再多的困难也抵挡不住我们青春的脚步。
同学们,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然而很多中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法律,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才会使自己健康成长!
让我们重新好好看看《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然后扪心自问,我们有谁能完全做到了呢?或许你会说:“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然而同学们,如果我们因此就不去努力做,我们又怎么能够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不要忽视遵守纪律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么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受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要想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就要从点滴做起。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冲动袭来时,我们要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现在,我们要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你踌躇不前时,把法律当作正义的化身,为你指明正确的道路。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这座雄伟的大厦的庇护下健康成长吧!
与法同行演讲稿,尽在。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二年级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好习惯,铸就中国梦”。
很久以前,有个小和尚,想学会理发来帮寺庙的和尚剃发。于是他就开始用冬瓜练习,只是每次打水洗冬瓜时总要顺手把剃刀插到冬瓜上。没多久就学会了如何剃发,当他第一次帮人剃发,去打水洗头时,“顺手”把剃刀插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小和尚成了杀人犯。
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他用冬瓜作练习时养成了把剃刀插向冬瓜的习惯,尽管为自己的师兄剃发时心里想着这是人不是冬瓜,但手却不听使唤,习惯性地把刀插了上去,因此,是那个小小的坏习惯害了他。
虽然这个故事有几分夸张,但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从我们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比如: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吵闹、不乱丢垃圾;按秩序做事;在校园里,微笑面对老师和同学,热情主动地打招呼问好;学习时,养成正确的读书写字姿势;行走在大街上时,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文明和安全同行;在公共汽车上,能热心地为身边的老人、抱着孩子的乘客让座…… “文明”就像空气一样,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体现文明。
如果你还没有做到,就从现在开始。在家,做孝敬父母的好子女;在学校做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让我们爱护校园里的一草一木,让我们在课堂上认真学习,课下和同学快乐友好地玩耍,让我们在这里留下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同学们,行为养成习惯,习惯改变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让我们从细节处开始,从现在开始,培养良好习惯,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年级的杨佳鑫,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
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生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高尚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证。
作为当代的中同学,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考虑的是:在我们的生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假如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假如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只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证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法律为我们创立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也必定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我们中同学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时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保守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标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宁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固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叛职业道德,背叛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时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身的尊严。
而作为中同学我们经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剽窃作业 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假如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同学作起,当我们走出学校,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干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身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各位老师、小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内容是热爱环境、保护环境。
星期天的早晨,我和爷爷拿着鱼网和塑料袋,一起去家边上的运河里捞螺丝,经过我们半个小时的“战斗”,我们捞了好多好多螺丝。爷爷说以前运河好脏的,螺丝根本不能吃,现在运河环境和水质整治后,我们门前的运河好干净,螺丝养一天,就能烧来吃了。我提倡大家一起不要乱丢垃圾,让我们的家园更加漂亮和干净。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一直以来,人们“谈法色变”,避而远之。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做人底线。今天,站在这里,我才发觉自己对法律的的理解太过狭窄,太过肤浅。
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法与我们的工作血脉相连。法以崇高匡扶正义,法以公平荡涤邪恶;法时刻保障着我们的权利,法敦促人们去践行义务;法带着理性的光芒,彰显正义,昭示公平。
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是其天职。在履行天职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让法律常驻心间。
据报载,河南某县一名在教学第一线的特级教师,因爱提意见被解聘。几个月来呆在家里无班可上,无课可教,将这位教师置于一种无奈的境地。这位教师曾荣获“市先进教师”称号,省教委授予他“特级教师”称号,在该县一中任教长达25年。
试想一名教师,品格高尚,业务精湛;使命感使你以教书育人为根本,责任心驱使你为教育甘洒汗水。但权利被剥夺,尊严遭践踏。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权利,维护尊严,让法常驻心中,为我们每一个人的教育人生保驾护航。
杭州某初中学生徐某,生性懦弱,胆小怕事。同学的骚扰、责难、欺侮,使徐某身心受到伤害,导致精神分裂。受伤的是心灵,累及的是一个家庭。家长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徐某在就读期间,教师明知其性格内向,精神长期处于紧张压抑状态,学校管理上存在漏洞,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受到同学欺负,不及时告知老师,导致长期压抑,精神分裂,自己吞食自己酿下的苦果。
官司没有输,输掉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想想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耐人寻味。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用心教书,用心育人,是教师的至高境界。结果不易掌握,但过程可以控制。因职业的特殊性,教师无小事,事事应楷模。
看一看我们面临的现状令人担忧。“教育是高风险行业”,“教师是高风险职业”是广大教师的感慨与无奈。在校学生稍有闪失,家长、千方百计找到与学校的“连结点”,让学校难脱干系,赔偿!对“相关”人员,处罚!学生私自外出,深夜归来翻墙,老师喊了一声,“惊恐”摔伤,老师、学校都有“过失”,赔偿!老师带学生到公园感受自然,老师千叮咛万嘱咐,但有的学生就是不听,翻越隔离栏被动物咬伤,学校、老师都得赔偿!学校三令五申学生不准下河洗澡,学生午间溜出溺水,赔偿!因为护卫没有高墙,校门没有岗哨,这就是你学校的过失!赔偿,赔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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