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王明刚老师

  最新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韶关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我校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处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教师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各处室、年级和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二、工作机构: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领导小组),由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黄叶亭担任指挥;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刘天虹担任副指挥,组员由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

  2、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3、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张哲勇;救援行动组组长仵利星;疏散引导组组长刘国锋;安全防护组组长亢广生;事故调查组组长刘敏。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处室、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和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将指挥领导小组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部门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保护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部门要及时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值班电话:xxxx

  2、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的处理工作;各行动组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领导小组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2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高淳县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高淳县实验小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相关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幼儿园、少总部、工会、勤工办等负责人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下列办公室: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若干个专门办公室,由相关牵头处室负责。

  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同时负责教工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教学活动、兴趣班活动等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内,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3、教育活动(学生的各项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课间活动)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内,由德育处牵头负责。

  4、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险品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内,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5、电教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内,由教科室牵头负责。

  6、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附幼园长室,由园长室牵头负责。

  7、校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勤工办,由勤工办牵头负责。

  8、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校医务室,由医务室牵头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各处室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3、在本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救援意见公布于众;

  8、办理救援现场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室,并且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教育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上报教育局办公室,请求参与抢救或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事故发生后,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四)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六、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各专门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相关职责;

  2、事故发生后迅速奔赴现场的保证手段及时间要求;

  3、到达现场后紧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1)现场保护;

  (2)维持秩序;

  (3)处置险情;

  (4)抢救伤员。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物资(含设备、设施)保障;

  5、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医疗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学校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适当的救援决策。

  (二)学校各处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处室应根据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处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五)各相关责任处室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