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精选五篇)

阿林老师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为有效应对突发暴雨、洪涝、山洪等自然灾害,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郴州市地处华南东部,属亚热带气候,从历年汛情来看,每年5至8月为汛期,曾多次在汛期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害。我街道在处郴州市城区东北。面积24.62平方公里。辖七个社区居委会,共有6.69万人(常住3.1万人,流动3.59万人)。我街道地处老城区,郴江河贯穿我街道,经过郴江河治理,暴雨期仍存在低洼地段积水和河水漫涨,易造成城市洪涝灾害,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指挥

  1、建立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

  顾问:余永通

  指挥长:雷丹

  副指挥长:黄华峰

  成员:谢小欢、李孟权、李满凤、何绵丽、邱晓红、京福生、黄泽桂、曹小云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办事处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办事处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2、健全办事处、居、组三级联动机制

  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受洪涝威胁程度不同等因素,统筹划分防汛责任区,每区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对社区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其所在防汛责任区分别落实安全责任人。

  三、监测预警

  1、监测信息

  由谢小欢同志负责监测本辖区降雨、水情、洪涝灾情,并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2、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当地天气预警预报和办事处监测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根据上述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预警、重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3、预警发布

  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利用社区广播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

  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的发布由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来发布,如遇电源、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改为用警报器发警报的方式来发布,以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

  四、应急响应

  当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一般汛情应急响应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山沟汇水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

  2、较大汛情应急响应

  (1)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召开汛情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山沟汇水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转移准备。

  (3)防汛抢险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抢险救灾。

  3、重大汛情应急响应

  (1)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召开紧急抗洪工作会议,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山沟汇水、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3)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值守,参加抢险救灾。

  (4)各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先组织受山洪、房屋坍塌、内涝积水威胁的居民按照转移避险方案优先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汇报。

  五、人员转移安置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即依照预案实施紧急撤离。

  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确定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等分布情况,并根据当地情况分类确定山洪、内涝积水、危旧房屋等威胁需转移人口。

  2、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3、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青年大道、苏仙岭为我办事处避险安置点,办事处防汛组织机构必须经常组织人员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

  4、转移准备

  办事处防汛组织机构每年汛前安排各组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危险区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的组应在办事处、社区、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当突然遇到险情且无法和区域内安全负责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6、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采取办事处、社区、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六、保障措施

  1、防汛抢险物资

  办事处防汛抢险物资统一存放在办事处,由谢小欢担任物资管理员,管理员对防汛物资登记造册、即用即补。

  2、防汛抢险队伍

  由黄华峰任办事处防汛抢险队伍的队长,贺订锋任副队长,队员10人。

  3、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由贺订锋负责对居民进行防汛应急预案及自防、自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防汛预案的演练。

  4、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

  运输车辆安排:湘LD6XXX、司机:崔爱军(13517XXXX42)。

  通讯要求: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所有成员、管理员、车辆驾驶员、抢险队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联系方式一旦更换必须及时上报。

  5、善后处置等措施

  (1)险情解除后,立即停止执行相应的措施,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2)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抢救伤病人员,清扫卫生,消毒污染源,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

  为有效应对本年度较大雨水汛情,全力防灾减灾救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汛除涝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辖区群众安全度汛。

  二、组织保障

  (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工委书记罗孟

  副组长:办事处主任何云

  成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站,办事处副主任李丹兼任办公室主任。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汛情监测以及汛情信息的传达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各主要区域的防汛、防内涝等相关工作。各社区成立以社区负责人为组长的社区防汛工作组,负责本社区防汛、防内涝及各项安全工作。

  三、人员保障

  以街办全体同志为主要力量,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坚守防汛一线,随时投入防汛抢险工作。各社区同志成立相应不少于4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参加社区防汛及防内涝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做好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和物资准备,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前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做好防汛宣传预警。各包抓领导、各社区、各组办要充分利用居民微信群、上门走访、张贴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辖区居民、企业、物业、工地等进行全面宣传预警,不留死角,并加强对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防汛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安全度汛。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包抓领导、各社区、各组办要逐路段、逐企业、逐村、逐校等开展实地排查并落实防灾措施,特别是对危窑危房、企业工地、学校、电杆树木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核查和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武装部、环保站要按照“定人、定点、定责”的要求,储备充足的沙袋、雨衣雨鞋、铁锹、手电、救援皮划艇等,储备的防汛物资要登记造册,编制详细清单,要为抢险救灾提供必要保障。

  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要严格按照包抓表《附件2》,深入包抓区域、现场指导、组织协调,确保基层防汛工作处于安全态势。二是各站所要强化监管、指导责任,全力确保安全度汛。马泉中医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马泉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茂陵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高新交警中队:负责汛期的交通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交通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环保站:负责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加强辖区汛期主要道路、涵洞及地下停车场等道路封闭及排水工作。教育组:负责辖区学校防汛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纪律保障,做好值班值守。从即日至汛期结束,要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救灾提供可靠依据,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遇有暴雨内涝,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街道纪工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理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钦北区有关防汛抗旱方面的精神。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水源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灾害。

  4.工作原则

  (1)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全处居民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等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全处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预备役民兵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全处居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5)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汛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水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指挥部由街道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办事处主任人第一副总指挥。分管农业工作和应急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党政办、公安、综治、市容站、计生办、团委、妇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督查后勤保障。

  (2)公安部门职责:负责防汛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保证“三通”。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防汛过程中出现的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4)综治、市容站、计生办、团委、妇联职责:负责对防汛过程中重大汛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防汛。

  三、防汛预警信息

  1.气象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灾害时,处指挥部应提高预警,通知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居委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处指挥部。

  (2)当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区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处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保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处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处指挥部要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要按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地点、时间、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情况和居民供水情况,加强险情监测。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四、预警预防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警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台风防御预案、洪水预案方案,堤防决口应急预案,抗旱预案,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并不为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处水管部门及时向处指挥部报告水位,为预警提供依据。

  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雨时,处指挥部及时通知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做好排涝的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4.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自治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处指挥部及时向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2)加强对危房、学校、在建工地、交通道路、电力电线等公共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5.干旱灾害预警

  (1)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应建立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旱情灾情,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五、应急响应

  1.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处指挥部、各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2.洪涝干旱发生后,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处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出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江河洪水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处指挥部按照防洪方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须时调集民兵抢险突击队参加重要堤段、中带内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各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万亩以上堤防决口应立即上报处指挥部,并逐级上报。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理。由处指挥部、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6.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强化各居委行政领导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按照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指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六、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青年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2)抗旱队伍:在抗旱期间,处指挥部和各居委会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村自各战,组自各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七、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处指挥部集中储备编织袋、卵石,各居委会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编织袋、碎砖卵石集中存放在居委会,抗洪急需时集中调备,统一使用。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

  据气象预测初步分析,今年汛期气候形势复杂多变,区域性、阶段性的洪涝灾害较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可能增多,防汛减灾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办20XX年防汛抗旱减灾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抢险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方针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省、市级关于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行动方针,做到以人为本,准备充分,调度科学,反映迅速,决策准备,保障有力。

  行动方针:大风暴雨是预兆,防洪抗汛抗旱是命令,全体村(居)民及办事处各单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战斗,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本着先人畜后物质,先重点后一般,先学校后机关,先账目现金后机器设备,紧中有序,忙而不乱,确保防洪抢险工作有序进行。

  二、防汛抗旱抢险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一)成立防汛抗旱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张松

  副指挥长:戚钊

  组长:杨泽钊、杨金华、华雪峰、杨伟、王小军、杜敏、冯剑、孙国川

  成员:蒋兆云、王钧、何跃、邓奇雄、王春华、郑舒、何志彪、马晓明、李朝国、谷勇春、谢雨洁、江丽萍、杨韬、任超、谢荣俊、刘剑、傅开彬、罗长清、刘雪梅、任洪银、宋青龙、李政涌、佘德刚、陈玉、曹晓芹、温洪波、陈懿、赵志成、王建、朱德兴、杨大明、莫泗斌、敬国雄、张碧强、刘永合、王林、郭大坤、雍兴全、岳克孝、杜永国、张兴文、何志芳、庄中学、陈棵、李国政、王勇德、赵良军、张仲强、江永瑞、杨廷胜、伏云彬、田福党、敬思文、戚晓锦、戚定全、邓泽凡、陈福堂、戚仕富、李仕桂、戚平

  (二)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小组一个办公室

  1、监测预警组

  组长:杨泽钊

  副组长:蒋兆云

  成员:张李莉、陈艳宁、蒋培培、各村(居)地质灾害监测员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各类灾情讯息、预警预报和风险评估,实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将灾害发生的具体时间、点位、事态信息迅速传达至相关责任部门,对救灾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及警示教育。

  村(居)地灾灾害监测人员负责汛期各自辖区每日安全巡查,特别是学校、砖厂、码头、在建工地和人口集居等区域,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嘉陵江抢险组

  组长:冯剑

  副组长:刘剑

  成员:郑淙、韩远、李剑锋、马晓明、杜光红、李朝国、胡洪斌、江丽萍、李碧蓉、张铃、杨韬、陈治名、任超、罗忠琼、邢敏、谢荣俊、晁丽、郑妤心、李政涌、何春燕、沿途村(居)干部民兵应急分队

  主要职责:负责嘉陵江沿岸的防汛抢险工作。

  3、白溪濠抢险组

  组长:孙国川

  副组长:宋青龙

  成员:丁滔、苟金泉、李建华、王钧、伏天玉、何跃、李仕均、杜正伦、刘锐、杨凡、朱德兴、徐兴荣、陈利、沿途村(居)干部民兵应急分队

  主要职责:负责白溪濠沿岸的防汛抢险工作。

  4、水利设施抢险抗旱组

  组长:华雪峰

  副组长:任洪银

  成员:胡清权、何志彪、何东、雷子泰、陈映军、刘雪梅、水利设施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水利设施检查、整治、抢险及抗旱工作。

  5、地质灾害抢险组

  组长:杜敏

  副组长:王健

  成员:刘作勇、周国勇、李香、胡博文

  属地村(居)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及上报、整治、抢险。

  6、通信联络及宣传组

  组长:王小军

  副组长:佘德刚

  成员:郑舒、周薇、陈玉、邓洪金、蒲朝春、刘益江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信息收集、整理及上传下达;防汛抢险预案及相关知识宣传。

  7、安全保卫组

  组长:陈懿

  副组长:赵志成

  成员:派出所民警城管执法中队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相关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8、医疗卫生组

  组长:杨伟

  副组长:杨大明、莫泗斌

  成员:谢雨洁、王丹

  原江南、裕华、垭口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在抢险过程中受伤人员及群众医疗救治和伤员转移(120救护车辆由事发地段卫生院负责人进行调动)。

  9、后勤服务及防洪督查组

  组长:杨金华

  副组长:邓奇雄

  成员:谷勇春、傅开彬、王永惠、张晓彦、罗长清、何廷彬、廖茂克、温洪波、王春华、邓长树、曹晓芹、叶邱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物质的准备、运送、发放等后勤服务和督办防洪人员到位及工作落实情况。

  防汛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刘剑、韩远、郑淙、丁滔、苟金泉、李剑锋等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和防汛预报、预警信息的联络传递。

  三、工作具体要求

  (一)监测预警组各位成员为本年度各自辖区防汛巡查上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天按时巡查,发现情况第一时间监测预警组组长,由组长报指挥部,由指挥部视情况安排应急响应及救援事宜。

  (二)各村(居)、办事处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防汛抢险的主要责任人。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危房、水利工程设施、物质仓库、会计人文档案等主要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安排,把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专人。

  (三)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抢险组织机构,组建20人以上的应急抢险队伍。办事处由人武部长冯剑牵头,负责组建20人以上的民兵抢险队伍,做好救援演练,保障第一时间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了。

  (四)加强防汛抢险的必要物资准备。办事处应急灯(手电)、救生衣、救生绳、雨衣等防汛物质准备由刘剑负责落实。各村要结合实际,准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当险情发生时,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

  (五)要提前做好转移的路线、地点等事项的预案,对路线、联络信号平时加强应急演练,灾情发生时,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六)防汛抢险的具体要求

  1、洪水警戒线:嘉陵江水位上涨至南津关码头平台时为我办抢险警戒线,超警戒水位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进入各自抢险岗位,听从指挥,积极有序地抢救人员和物资。

  2、联络信号和方法:洪水涨到警戒线时,通信联络组的同志应立即打开广播,全办党员、干部应立即投入抢险,联络方法是利用广播、电视、电话和徒步。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防汛期,3-4月为防汛排查整改阶段,做到提前谋划,及早部署,从5月1日起各村(居)、社、办事处各单位要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守护,办、村(居)、社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能随时联系上,对辖区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落实专人值守、巡查。

  3、重点区域责任划分:一是以村级建制调整前原百佛场村、白溪村、三合村、神隍垭村、明垭子村为重点的白溪濠沿岸,由白溪濠抢险组负责实施抢险;二是沿嘉陵江边的龙潭社区、金银观社区、江南社区、阆南桥社区、奎星楼社区、涧溪口村、观牧寺村,由沿嘉陵江抢险组负责实施抢险;三是辖区水利设施,由水利设施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四是若辖区发生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抢险组负责抢险。在抢险过程中,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不能因抢险造成人员伤亡。

  各村(居)的防汛抢险重点:学校和现有塘、库、堰、电灌站、危房和山体滑坡地段、原垭口、裕华、江南场镇两边的住房和企业。场镇避险地点为垭口裕华学校和农贸市场以及办事处驻地前广场,转移路线经张宪街和阆南桥街。灾后防疫由杨伟牵头,江南、垭口、裕华卫生院具体负责防疫措施落实。

  4、在防汛抢险中,指挥长、副指挥长、各组组长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广大党员、干部和民兵预备役是主力军,要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对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若有贪生怕死、临阵逃脱甚至干扰破坏者,必须按党纪、国法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在防洪抢险中应保持高度警惕,对个别乘人之危、拦路抢劫、趁火打劫、妄想发洪水之财的犯罪分子要立即扭送到公安机关依法处治。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处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书记负责制。处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都亭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

  指挥长:

  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常务副指挥长:

  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安全、应急)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并坐镇指挥部具体指挥;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对接上级部门防汛抗旱具体工作要求,需要时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

  副指挥长:

  人大工委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协助全面指挥调度,根据上级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指挥调动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成员单位:

  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负责防汛抗旱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动员军警、消防、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协调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向社会发布救援信息和灾情统计。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统计、汇总、把关、上报。履行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防灾预案,确保一有灾害前兆,受威胁人员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避免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负责防汛抗旱期间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着重抓好监测预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辖区林地防汛抗旱期间损毁及水漂树木处置工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第一时间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值守统筹安排、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准确把握全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

  武装部,负责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旅游、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武装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涉及防汛抗旱相关的执法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城镇防涝排水工作职责,做好防涝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城镇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城镇排水通畅;在城区低洼地段、交通涵洞、桥梁、公园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合派出所、社区做好严管区域的疏导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城市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三违”建筑,指导社区开展临河房屋隐患排查和协调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经济服务办公室,履行电力通信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协调供电企业、通讯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当因汛情发生断电和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抢修,保证全处电力、通信稳定。为应急指挥机构、重要通信抢修现场及其他抢险救灾重点单位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和通讯保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负责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抗旱,负责全处福利院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防汛安全和因灾致贫返贫救助工作,做好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负责全处核灾、赈灾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全处农村片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指导农业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核灾、生产恢复。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及高危边坡路基的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核灾工作。负责统计上报防汛抗旱期间农作物受损面积、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间数,并做好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群众的安置转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负责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防汛抗旱应急救灾过程中矛盾纠纷处理。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社区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

  中心学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全处中小学、幼儿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对危旧校舍、围墙等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对临河、低洼处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转移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财政所,负责筹集、拨付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及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都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式的监测工作,参与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指导全处商贸流通企业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点重点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预警,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随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受灾社区的干部应根据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落实本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服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成员须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情况须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武装部负责组织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平安建设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财政所牵头,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等单位负责处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社区配合办事处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平安建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预案报备。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办事处推荐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