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孙小飞老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维护校园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组织领导(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学校分管负责人或处室负责人,排名第一的副总指挥同时兼任现场总指挥,或校长外出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成员:(学校处室负责人、班主任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分设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分工负责机构

  (一)组织协调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二)警戒疏散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以学生及时躲避暴力、防止暴力伤害为目的,负责疏散学生,或告知和引导学生到某场所集中,或告知学校在教室关闭门窗不外出;负责维护秩序,保护现场;把好校门关口;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三)紧急救护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以抢救生命为第一,其次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负责将受伤师生尽快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迅速联系急救中心或拨打120,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救护组应对受伤师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负责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负责发布信息通稿。(组织协调组掌握最全面的信息,也具有通讯联络的职能,因此,通讯联络组可归属于组织协调组。将通讯联络组单列出来是说明通讯联络、信息归集和发布的重要性。)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负责接待用品,负责用餐、饮水,负责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购。

  (六)家长接待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家长接待不用于上级及其他相关单位来人接待,家长接待是维护平稳局面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对于事件中伤亡学生的家长,接待和安抚工作尤为重要。)

  第三章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欺凌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四、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一)接警与通知事故发生后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保安、学生)必须立即制止学生,防止事态扩大,并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班级、程度;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保安、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或拨打120救护)。同时,马上通知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抢救小组组长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在急救车到达前,应急急救组负责受伤学生处置。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简述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详细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3、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1、启动预案后,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接待家长和后勤支援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统一规定要求,协助处理死学生的善后工作。

  2、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意表达立场和观点。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学校、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以及学校、施暴者、受害者三方达成的补偿协议;三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4、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后续处置

  五、后续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学校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进行科学心理疏导,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责任认定。

  6、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