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考加分政策最新

李盛老师

2021浙江台州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全市统一取消特长类、竞赛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有相应特长的考生可报考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招生,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加分类别:

1.烈士子女: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学生应如何复习中考

(1)看一遍《学业考试说明》中的考纲,做到给个知识点过一遍,对于自己感觉含糊、冷僻的知识点及时请教老师。

(2)每天做一点基础题,建议每天至少有半小时的基础训练,特别是解方程(一元二次方程、分式方程、二元一次方程组)的基本功训练。

(3)压轴题坚持每天一道,保持一种解题的惯性,并及时总结方法。

2021浙江嘉兴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嘉兴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2021年中考优惠加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规定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2021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加分对象

参加2021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7.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浙江杭州中考加分政策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

(四)其他类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

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申请和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与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其中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的,其《登记表》须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

初中学校负责将本校符合上述类别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相关材料(《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汇总造册交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由区教育部门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2.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9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三侨考生、港澳籍考生加分审核及所需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线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5.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港澳台籍考生加分申请及所需材料),由港澳事务部门和台办进行审核。

6.符合加分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后,于5月29日前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和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