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考加分政策最新

莉落老师

2021年江西省中考加分政策

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范围、条件和分值确定了。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1年江西中考加分优惠政策规定

有关优惠政策规定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 优待政策执行。

5.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6.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7.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江西中考加分政策: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10分

江西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出台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四项政策举措,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孩子,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通知》中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将组织教师“一对一”地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学习、思想、生活,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学习、身心健康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爱辅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对今年参加中考和普通高考的,就读中学和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其备考应考、政策解读、志愿填报等进行关心和辅导、提供咨询服务。

《通知》中明确表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今年新入学就读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于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辖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实行中考成绩等级制的地方,在普通高中录取时降低一个等级录取;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按照学生意愿直接录取,优先选择专业。

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