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改革细化方案整理

孙小飞老师

2019年上海中考改革细化方案

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配套文件,作为对去年3月公布的中考改革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15门学科,与中考改革前相比没有增加;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

《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细则。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科学、社会、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和劳动技术等15门学科,与中考改革前相比没有增加。计分科目和考试方式则做了进一步优化与调整,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

根据全国统一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纳入计分科目。这两门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其中,统一考试满分均为30分、考试时长均为40分钟、均采用开卷笔试方式进行,日常考核满分30分。

同时,为了提升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增设外语听说测试。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满分10分,测试时长10分钟;为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能力,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主要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将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其中初中学生必填项为3项,即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2022年起,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据悉,《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自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日常性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均自2019年9月起采集。

2019年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规〔2019〕3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在《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8〕3号)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年4月2日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为适应本市深化初中课程改革和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在《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8〕3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适应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客观记录,重在过程。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关注学生成长经历。

2.公平公正,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确认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确保评价公开、公平、公正。

3.科学评价,有效激励。运用科学规范的记录与评价方法,系统采集学生成长信息,引导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激发学生发展的主动性。

4.尊重差异,促进成长。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发展性评价,关注学生在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发展状况和优势特长,增强自信心,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记录和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有四个板块: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体说明如下: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主要反映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社会责任、集体意识、诚实守信、仁爱友善、遵纪守法、安全素养、文明礼仪等。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参加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国防民防教育活动的情况。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主要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学习经历。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卫生保健、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健康教育、艺术活动经历及表现水平等情况。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主要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探究学习、科技活动等方面的过程和成果。

四、记录方法与程序

建立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和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信息电子记录平台(以下简称“电子记录平台”),以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下同)为记录主体,主要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学校统一录入、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初中学校组织在信息管理系统内统一录入学生的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和探究型课程学习经历、参加校级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的经历与水平。学生的自我介绍、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等内容由学生填写,经学校审阅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情况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记录,其中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由学校在电子记录平台上录入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等内容。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毕业前,学生要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介绍,遴选一项最具代表性的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

3.信息公示。由初中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相关实证材料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之前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或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

4.导入系统。学校公示后的信息及基础型课程成绩由初中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其他客观数据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每学期学生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网上确认,每学年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

5.形成报告。学生初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再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初中学校盖章后存档,并供有关学校招生使用。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初中学习期间转出本市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已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签字、盖章后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一并转出。

五、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毕业和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在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中,将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考查结果相结合。参与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高中阶段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2.为学生生涯发展提供参考。将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生生涯发展指导相结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引导学生自我评价、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六、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制度,共同负责、协调、落实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成立上海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和各区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工作。委托市、区校外联办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为学生社会考察、校外探究学习等活动提供支持。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要定期公布经确认的各类活动项目,建立市、区两级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

2.明确责任主体。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初中学生社会实践、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等活动,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和校内公示制度。

3.坚持常态化实施。各初中学校要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重要的常规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录入信息数据,避免集中突击。

七、保障制度

1.建立信息确认制度。初中学校、区和市相关部门负责对各自录入或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与数据进行确认。

2.建立信誉等级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情况,由主管部门评定信誉等级。信誉等级评定采用等级下调的方式,一年评定一次。对连续两年被下调信誉等级的学校校长依纪依规处理。

3.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初中学校需要在全校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活动评奖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公示方案。相关高中阶段学校要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在网上公布。

对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学生发现错误、遗漏等问题,可向所在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和市教委逐级举报投诉。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不实信息可向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对学生个人、初中学校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本办法自2018学年入学的六年级开始施行,自2019年9月起陆续录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上海宝山区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问题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等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月15日前,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每年招生前期,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户籍划块对口范围(校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由于受人口导入、人口出生高峰和新增居住区、新开学校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对口范围每年会作适当的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免试招收校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2015年起,上海市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登记、报名,用现代化的手段有效落实“免试对口入学”政策,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适龄入学儿童、少年与对口学校匹配锁定,控制择校现象,促进学校均衡优质发展。

今年小学升入初中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确认?

今年,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毕业生将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4月1日—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如需回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户籍等相关证件,在4月17日至21日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我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须在4月10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

民办中小学什么时候面谈?如何进行面谈?

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2017年5月6日-7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民办中小学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如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短信通知家长于5月27日-5月28日带孩子前往指定的报名验证点验证。在人户一致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并不影响进入对口小学就读;在人户分离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由入学登记时选定的就读意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017年对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什么规定?

区教育局将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也会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15日-5月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学生,不再被安排就读其他公办初中。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公办初中就读。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入学登记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按照规定要求,“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各学校会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部分招生数较多的学校可实施网上预约等办法。

如参加“校园开放日”,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区教育局网站公开的招生划片范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等信息,关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子女的安全,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