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幼儿的家庭教育建议

孙小飞老师

  一、父母“以身作则”,创设良好的家庭教养环境

  2~3岁的孩子不但运用直接模仿的方式学习,还开始出现比其更高一级的延迟模仿,也就是说他们逐渐会将父母的言行“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因此,作为家庭每一个成员都应该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只有家庭关系和睦,成员之间关系协调,具有互敬互爱互帮互让的高尚情操,才能使家庭成员的良好关系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也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平等、和谐、愉悦的家庭教养环境,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允许孩子“实际动手”,不要“包办代替”

  孩子从2、3岁起就喜欢自己做事情,什么都想“自己来”。这是由于幼儿有很强的主动性和自主性,但由于年龄小,小肌肉发育不完备,动作的协调性以及自我控制能力差,注意力容易分散等原因,使得愿望和能力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有时甚至是越帮越忙。家长要知道孩子从不会到会有个学习、练习的过程,不能因怕麻烦而代替孩子去做,更不能因出错而斥责、批评孩子,对孩子做事的结果不要期望太高,应重在过程,重在参与。

  鼓励幼儿积极参与活动,不但能使幼儿全身的骨骼、肌肉、筋腱发育良好,而且能促进幼儿情绪和智力的发展。同时,允许孩子实际动手,不仅培养了孩子生活自理的能力,而且能使孩子接触更多的事物,扩展了知识,发展了认识能力,还能体验到自己的力量,促进独立能力的发展。

  三、要“极度耐心”,不要“急于求成”

  2~3岁的孩子使用工具动作的发展,语言的发展,以及比较高级的认识活动等都处在萌芽时期,父母对此要耐心地扶植和爱护。要按照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促进其发展。但是,处在人生“第一反抗期”年龄的孩子,会在多方面表现出任性不听话,因此为避免因矛盾冲突造成孩子的不良性格父母一定要对孩子极度耐心,才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那么,对待2~3岁的孩子应当在哪些方面多加引导呢?

  1、帮助孩子发展动作。

  2~3岁的孩子喜欢做事,但又做不好。父母应懂得这个年龄阶段幼儿的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实际,提出符合幼儿“最近发展区”的要求,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鼓励幼儿积极动手大胆操作,发展幼儿动作的协调性。

  2、理解幼儿的语言所要表达的意图。

  2~3岁的孩子由于刚学会说话,还不能用语言完整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作为父母,一定要耐心倾听孩子的诉说,善于从孩子的只言片语中,理解孩子的意图,另外还要鼓励并指导孩子说出完整的句子,而且要为幼儿提供良好的语言对话情境,才能使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得到进一步发展。

  3、耐心用孩子能理解的语言,教孩子掌握简单的行为规则。

  儿童的各种心理特点都是在2岁左右开始萌芽的,儿童的身心以及良好品德的`基础应该在这个年龄奠定。怎样才能使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呢?首先,要从小事抓起。孩子的“教养”如何,很多是从小事上反映出来的。例如,饭前便后要洗手;玩具、图书用过后放回原处;要向父母或长辈问好等。其次,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要从孩子容易做到的开始,要适合孩子的思维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切不可朝令夕改。最后,既要态度一致,严格要求,又要不断鼓励,细心观察孩子的行为,及时给予正面强化。

  四、积极培养儿童的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在儿童心理发展和社会化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促使儿童在自我认识和自我表现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教育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从而保证儿童的个性与品德顺利健康地发展。作为家长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儿童的自我意识。

  1、建立儿童对自身的认同感。

  自身认同感的建立就是使儿童认识到自己的身体总是属于自己并受自己支配。为此,父母就要经常不断地训练儿童,及早让他们知道身体的各个部位,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并有意识地训练儿童完成一些简单的动作,如扔皮球,拾东西放到自己手里,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力量。

  2、积极支持儿童合理的自主欲。

  自主欲是自我意识的一个显著特征。儿童一般在2~3岁时开始出现强烈的自我主张和迫切的自我表现*。为此,父母不仅要理解儿童心理上的这种变化,而且要有意识地注意和接受他们合理的要求和探索行为。对于儿童不合理的自主欲,例如任性、胡闹、打人等,父母要加以限制和制止,并给予及时的教育纠正,这有利于他们形成简单的是非观念,增强自我意识。

  3、努力提高儿童自我评价的自觉性。

  父母要抓住各种机会来提高儿童自我评价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例如在儿童表现出某种行为后,诱导他们自己判断是对还是错,并努力使他们把表现出来的行为与“自我”联系起来。这样,他们就会逐步摆脱外力的推动而经常自觉地对自己做出各种各样的评价,并向着父母所期望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