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章程

莉落老师

  理事会章程1

  第一章 总 则

  1.《xxx》理事会是以xx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学会xxx分会联合主办的《xxx》杂志为纽带,进行信息交流和协作的合作团体。

  2.理事会的宗旨是吸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行业内相关单位的横向联系,传递最新国内外信息,交流研究成果,为理事单位提供服务,提高理事单位的知名度,促进共同发展。

  3.理事单位资格: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章程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xxx》理事会主要由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设计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国家认可的科技型企业组成。设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相应的代表分别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理事会秘书处设置在《xxx》杂志社,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填写《理事会认同书》,经理事会确认后成为正式会员。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会,视为自动连任。

  3.理事长单位和理事长原则上由《xxx》主办单位及其领导担任,秘书长由《xxx》杂志社领导担任。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1.理事单位享有的权利

  理事单位获得4大项服务(详见服务明细),包括:

  1)信息服务:赠阅《xxx》《xxx专辑》杂志、E周刊电邮等;

  2)宣传服务:刊登新闻、为理事单位提供各种宣传;

  3)会议活动服务:理事单位可参加由《xxx》杂志社组织的有关学术研讨、技术论坛和业务培训等活动,相关费用可给与优惠;

  4)论文出版服务:理事单位撰写的技术论文,在符合本刊办刊宗旨,且通过专家审稿并修改合格的情况下,可优先在《xxx》杂志或增刊上发表。

  2.理事单位应尽的义务

  1)积极为促进理事会的工作和各媒体的发展提出建议;

  2)委派专人负责与理事会秘书处的日常联系,及时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协助秘书处开展理事会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2.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所有。

  3.本章程修改由秘书处根据理事提议提出方案并由理事长会议通过。

  理事会章程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xx和xx经济分析》理事会。《中国xx和xx经济分析》是中国xx和化学工业协会的刊物,受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 理事会成员由国内外具备较高知名度和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组成。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坚持服务至上,加强信息交流,研讨行业热点,吸纳各方智慧,提高办刊水平。

  第四条 理事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照理事会章程,力争把杂志办成一流的刊物,以回报社会。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理事单位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理事单位的领导与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金融界、理论界、新闻界人士进行座谈,直接向政府部门反映基层的要求和呼声,或通过杂志和其它新闻媒介向社会呼吁,依法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为理事及理事单位的领导举办研讨会、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宣传党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交流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管理的经验。

  第七条 组织开展理事、理事单位之间及理事单位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联系、联谊活动。

  第八条 组织理事、理事单位领导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和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第九条 根据理事、理事单位领导的兴趣爱好,适当地举行一些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密切理事之间的联系和友谊。

  第十条 根据理事、理事单位的需要,提供其它方面力所能及的服务。

  第三章 理 事

  第十一条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荣誉理事、特邀理事和顾问。根据理事会选举,本届理事长单位为中国xx和化学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为中国xx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xxxx集团公司和中国海洋xx总公司。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荣誉理事和特邀理事均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一)理事单位:国内外拥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成为理事单位。

  (二)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须是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批准,成为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

  (三)荣誉理事:凡在理事会担任领导职务并对理事会做出过贡献的理事单位中已退居二线或离休的同志及对理事会做出过贡献的外国友人、华侨、港、澳、台胞及全国各地的著名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经理事会批准,成为荣誉理事。

  (四)特邀理事:凡关心和支持理事会工作的非理事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经理事会批准,成为特邀理事。

  (五)顾问:从事xx和xx行业工作多年,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和学者,经理事会批准,成为顾问。

  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入退会手续:理事会成员均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一)理事单位入会均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发给证书。

  (二)理事会成员自愿退会,应提出申请,交回证书。

  (三)理事会成员非自愿退会,由理事会秘书处决定,并以适当的方式宣布取消理事会成员资格。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的权利:理事单位的领导及荣誉理事、特邀理事均有权参加理事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理事会为理事成员单位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免费获赠杂志和参加理事会组织的文体、联谊活动;有权对理事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理事单位委派的理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四条 理事单位的权利:

  (一)参与制定杂志的办刊方针,对杂志的经营管理、办刊风格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每期杂志目录固定位置分期分批介绍全部理事单位。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