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务员行测考试数量关系题解读

张东东老师

公务员行测考试数量关系题解读

在考试当中数量关系部分让许许多多的考生感到非常的头疼,不仅题目难度较大,而且考试时间还非常的紧张,这也就导致了数量关系部分总是让考生望而却步,拿到分数也十分的困难,甚至许多考生连题目都没看就直接在答题卡上蒙题了。但是,我们却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解题方法,从题中已给条件直接推出结论比较困难时,可以用给出的选项来将题干补完整进行验证,从而达到简便运算的效果,这种方法就是代入排除。

应用环境 1、不容易列式;2、不容易求解;3、题干中有相关限制条件。

典型例题 【例题】某校人数是一个三位数,平均每个班级36人,若将全校人数的百位数与十位数对调,则全校人数比实际少180人,那么该校人数最多可以达到多少人?

A.750 B.972 C.396 D.998

【答案】:B

【解析】:根据题目要求,“平均每个班级36人”可知,选项A、D一定不符合。再判断B、C都符合,但题目中还有一个要求,“全校人数的百位数与十位数对调,则全校人数比实际人数少180人”这时再把B代入验证,符合要求,选择B项。

实战应用 【实战1】某次数学考试共有50道题目,规定答对一题得3分,答错一题倒扣1分,不答不得分。小明参加考试回答了全部题目,得了82分,问答对的题目和答错未达题目数之差为多少?

A.15 B.16 C.17 D.18

【答案】:B

【解析】:设答对x道,答错y道,未答z道,则有x+y+z=50,3x-y=82,求x-(y+z),根据两个整数和与这两个整数差的奇偶性相同,x+(y+z)为偶数,则X-(y+z)也为偶数,排除A、C选项,代入18,解得x=34,此时分数不能实现82分,所以不符合,选择B项。

【实战2】有三个不同的数字(均非零),用他们组成的所有三位数的和是2886,如果把三个数从大到小和从小到大依次排列成两个三位数,其差是495。请问,这个三位数是什么数?

A.从大到小为8、5、3 B.从大到小为6、4、1

C.从大到小为7、4、2 D.从大到小为9、7、4

【答案】:C

【解析】:因为“把三个数从大到小和从小到大依次排列成两个三位数,其差是495”,代入发现都符合;考虑另外限制条件,三个不同的数字组成三位数,共有6种情况,则每一个数字都在三位数的末尾出现2次,又因为三位数的和是2886,尾数为6,所以把四个选项代入验证只有C项尾数为6,符合要求,选择C项。

拓展:国考行测备考文学常识

一、年龄称谓

襁褓:婴儿;不惑:40岁;孩提:2~3岁的儿童;

知命、知天命、半百、知非:50岁

总角:幼年儿童;花甲、平头甲子:60岁;耆:60岁;豆蔻年华:13岁女子

古稀:70岁;及笄:15岁女子;耋:70~80岁

冠、加冠、弱冠:20岁男子;耄:80~90岁

而立:30岁;期颐:100岁

二、人名称谓

古人有名、字、号,当大官的死后有谥号。如欧阳修,字永叔,号六一居士,谥文忠。名和字间一般有联系,如诸葛亮字孔明,孔明就是很亮的意思;也有反义的,如韩愈字退之,退之就和愈相反。

一般称谓。直称姓名,用于自称,称轻视的人或客观介绍。称字、号、斋名、谥号表示礼貌发尊敬。还有称官爵名,称籍贯。有几项边称的,一般是先烈是先官名,次籍贯,后姓名;用于谦称时。王侯自称孤、寡人,大臣自称臣,一般人自称仆、不地、不佞、愚等,女子自称妾。晚辈自称小子。

三、官职/科举称谓

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录取者称为“贡生”,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录取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 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削:革职罢官。谪:降职远调。免:免除官职。黜:废黜、贬退。

拜:授给官职。废:罢免或废黜。除:免去旧职任新职。

退:

(1)撤销或降低官职;

(2)自己辞职。出:出任。斥:屏弃不用。

升:提升官职。去:去职,被调离。迁:调动官职升官。

左迁:降低官职调动。革:革除官职。擢:提拔、选拔。

罢:罢免、停职。授:封给官职。

拓展:公务员行测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

考点一: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1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将原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为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检察院侦查案件的范围;另外也使得检察院与监察委在侦查案件的划分上更加明确。

考点二: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新的刑诉法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査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条规定对于反腐败追讨境外的重大犯罪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的震慑和法律意义。

考点三: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置的制度

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该条规定明确了对于立功或者认罪认罚并且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可以撤销案件或者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保障人权和更好的查办案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