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野菜汪曾祺

秦风学老师

故乡的野菜汪曾祺

  汪曾祺《故乡的野菜》文笔质朴,立意新奇,通篇都透出一股精巧的艺术魅力,思乡怀旧是文章的主题,而贯穿全文的线索却是野菜。

  

  荠菜。荠菜是野菜,但在我的家乡却是可以上席的。我们那里,一般的酒席,开头都有八个凉碟,在客人入席前即已摆好。通常是火腿、变蛋(松花蛋)、风鸡、酱鸭、油爆虾(或呛虾)、蚶子(是从外面运来的,我们那里不产)、咸鸭蛋之类。若是春天,就会有两样应时凉拌小菜:杨花萝卜(即北京的小水萝卜)切细丝拌海蜇,和拌荠菜。荠菜焯过,碎切,和香干细丁同拌加姜米,浇以麻油酱醋,或用虾米,或不用,均可。这道菜常抟成宝塔形,临吃推倒,拌匀。拌荠菜总是受欢迎的,吃个新鲜。凡野菜,都有一种园种的蔬菜所缺少的清香。

  荠菜大都是凉拌,炒荠菜很少人吃。荠菜可包春卷,包圆子(汤团)。江南人用荠菜包馄饨,称为菜肉馄饨,亦称“大馄饨”。我们那里没有用荠菜包馄饨的。我们那里的面店中所卖的馄饨都是纯肉馅的馄饨,即江南所说的“小馄饨”。没有“大馄饨”。我在北京的一家有名的家庭餐馆吃过这一家的一道名菜:翡翠蛋羹。一个汤碗里一边是蛋羹,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碧绿,绝不混淆,吃时搅在一起。这种讲究的吃法,我们家乡没有。

  枸杞头。春天的早晨,尤其是下了一场小雨之后,就可听到叫卖枸杞头的声音。卖枸杞头的多是附郭近村的女孩子,声音很脆,极能传远:“卖枸杞头来!”枸杞头放在一个竹篮子里,一种长圆形的竹篮,叫做元宝篮子。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枸杞头不值什么钱,也从不用秤约,给几个钱,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卖一点钱,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

  自己去摘,也不费事。一会儿工夫,就能摘一堆。枸杞到处都是。我的小学的操场原是祭天地的空地,叫做“天地坛”。天地坛的四边围墙的墙根,长的都是这东西。枸杞夏天开小白花,秋天结很多小果子,即枸杞子,我们小时候叫它“狗奶子”,因为很像狗的奶子。

  枸杞头也都是凉拌,清香似尤甚于荠菜。

  蒌蒿。小说《大淖记事》:“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就是一片翠绿了。”我在书页下面加了一条注:“蒌蒿是生于水边的野草,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叫做‘蒌蒿薹子’,加肉炒食极清香。……”蒌蒿,字典上都注“蒌”音楼,蒿之一种,即白蒿。我以为蒌蒿不是蒿之一种,蒌蒿掐断,没有那种蒿子气,倒是有一种水草气。苏东坡诗:“蒌蒿满地芦芽短”,以蒌蒿与芦芽并举,证明是水边的植物,就是我的家乡所说“蒌蒿薹子”。“蒌”字我的家乡不读楼,读吕。蒌蒿好像都是和瘦猪肉同炒,素炒好像没有。我小时候非常爱吃炒蒌蒿薹子。桌上有一盘炒蒌蒿薹子,我就非常兴奋,胃口大开。蒌蒿臺子除了清香,还有就是很脆,嚼之有声。

  荠菜、枸杞我在外地偶尔吃过,蒌蒿薹子自十九岁离乡后从未吃过,非常想念。去年我的家乡有人开了汽车到北京来办事,我的弟妹托他们带了一塑料袋蒌蒿薹子来,因为路上耽搁,到北京时已经焐坏了。我挑了一些还不及烂的,炒了一盘,还有那么一点意思。

  马齿苋。中国古代吃马齿苋是很普遍的,马苋与人苋(即红白苋菜)并提。后来不知怎么吃的人少了。我的祖母每年夏天都要摘一些马齿苋,晾干了,过年包包子。我的家乡普通人家平常是不包包子的,只有过年才包,自己家里人吃,有客人来蒸一盘待客。不是家里人包的。一般的家庭妇女不会包,都是备了面、馅,请包子店里的师傅到家里做,做一上午,就够正月里吃了。我的祖母吃长斋,她的马齿苋包子只有她自己吃。我尝过一个,马齿苋有点酸酸的味道,不难吃,也不好吃。

  马齿苋南北皆有。我在北京的甘家口住过,离玉渊潭很近,玉渊潭马齿苋极多。北京人叫做马苋儿菜,吃的人很少。养鸟的拔了喂画眉。据说画眉吃了能清火。画眉还会有“火”么?

  莼菜。第一次喝莼菜汤是在杭州西湖的楼外楼,一九四八年四月。这以前我没有吃过莼菜,也没有见过。我的家乡人大都不知莼菜为何物。但是秦少游有《以莼姜法鱼糟蟹寄子瞻》诗,则高邮原来是有莼菜的。诗最后一句是“泽居备礼无麋鹿”,秦少游当时盖在高邮居住,送给苏东坡的是高邮的土产。高邮现在还有没有莼菜,什么时候回高邮,我得调查调查。

  明朝的时候,我的家乡出过一个散曲作家王磐。王磐字鸿渐,号西楼,散曲作品有《西楼乐府》。王磐当时名声很大,与散曲大家陈大声并称为“南曲之冠”。王西楼还是画家。高邮现在还有一句歇后语:“王西楼嫁女儿——画(话)多银子少”。王西楼有一本有点特别的著作:《野菜谱》。《野菜谱》收野菜五十二种。五十二种中有些我是认识的,如白鼓钉(蒲公英)、蒲儿根、马栏头、青蒿儿(即茵陈蒿)、枸杞头、野绿豆、蒌蒿、荠菜儿、马齿苋、灰条。江南人重马栏头。小时读周作人的《故乡的野菜》,提到儿歌:“荠菜马栏头,姐姐嫁在后门头”,很是向往,但是我的家乡是不大有人吃的。灰条的“条”字,正字应是“藋”,通称灰菜。这东西我的家乡不吃。我第一次吃灰菜是在一个山东同学的家里,蘸了稀面,蒸熟,就烂蒜,别具滋味。后来在昆明黄土坡一中学教书,学校发不出薪水,我们时常断炊,就掳了灰菜来炒了吃。在北京我也摘过灰菜炒食。有一次发现钓鱼台国宾馆的墙外长了很多灰菜,极肥嫩,就弯下腰来摘了好些,装在书包里。门卫发现,走过来问:“你干什么?”他大概以为我在埋定时炸弹。我把书包里的灰菜抓出来给他看,他没有再说什么,走开了。灰菜有点碱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王西楼《野菜谱》中有一些,我不但没有吃过,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如:“燕子不来香”、“油灼灼”……。

  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主要是水灾,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我小时就见过。现在水利大有改进,去年那样的特大洪水,也没死一个人,王西楼所写的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想到这一点,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过去,我的家乡人吃野菜主要是为了度荒,现在吃野菜则是为了尝新了。喔,我的家乡的野菜!

  (选自汪曾祺《家常酒菜》,青岛出版社出版)

  写作手法

  1、卓越的散文艺术

  《故乡的野菜》以冲淡平和为主要面目,整篇文字就像一位长者在静静讲述,淡泊安详,但平淡的背后却有着用心的经营。如作者开篇说道,“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要写故乡,却先说对故乡没有什么情分,笔调一下子荡了开去。为不使文脉过于呆滞,正话反说,倒着说,对着说,都是周作人散文经常采用的策略。作者听妻子“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因为“ 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很自然地就把话头又拉回了正题,丝毫无牵强之感。接下来由春天常吃荠菜想到另一种常吃的黄花麦果,再由它扫墓时作贡品想到另一种扫墓时常吃的野菜紫云英,表面信口而谈,内里却是一条线。但作者又不露痕迹,由看到卖荠菜,随之想起故乡,这种情思看似有意,又似无意;回想故乡,却只谈野菜,看似有意思,又似无意思,冲淡的意境跃然纸上。郁达夫在谈到周作人的美文小品时曾说,“觉得他的漫谈,句句含有分量,一篇之中,少一句就不对,一句之中,易一字也不可”。千字小文之内,起承转合,写得活而不僵,独具匠心的结构艺术可见一斑。

  散文,尤其是絮语式的美文,首推一个“ 真”字。美文可以说是见情见性的一种文体,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造作。作家往往用美文来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以及在生活中体验到的哲理和感悟。读者从行文中,也能看出周作人真实的内心生活,复杂的情感世界,渊博的知识修养。《故乡的野菜》首先就是一篇见情见性的真文。对于童年时候所食的野菜,作者大方自然地展示着他的热爱,没有丝毫的遮掩和伪装。比如于黄花麦果,“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佳物不可再得的怅惘情绪,合盘托出,这就是周作人的真。面对读者,不故弄玄虚,不伪作高深,一腔真情慢慢流出,才使读起来觉得近,觉得亲。

  在真之外,这篇散文又极美。它有着极美的意境,“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 荠莱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这是动态的劳作;“ 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这是静态的生机。挖菜的村姑,歌唱的小儿,绿色的荠菜,紫红的花朵,分明一幅洗去铅华的江南春光图。这美还体现在语言。通篇文字,很难找到文绉绉的、艰涩难懂的语言和句子,纯属平常的白话口语,如叙家常。

  2、浓郁的地方风味

  周作人美文,尤其是一些描写故乡风物的言志小品,里面总有很多童谣和民谚,使他的散文在冲淡平和的文风之外,充盈着一种“俗趣”,氤氲着浓浓的地方风味,这是《故乡的野菜》的另一特点。民谣是周作人一生的最爱之一。《故乡的野菜》中,引用歌谣就有四五处之多。“ 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 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 三月三,蚂蚁上灶山”等,短短一两句,语言通俗可爱,含义浅近直白,使文章生动不少。产生于劳动人民的'生活之中的民谣,没有经过刻意的文饰和加工,有一种天然的野趣,周作人称之为“ 民族的文学”。尤其是用儿童视角和语言来表达的童谣,又添了一种稚趣在里面,就更是周作人所谓的“天籁”了。《故乡的野菜》散发着浓浓的风俗趣味的,这种趣味,除了上述的民谣所带来的“ 俗趣”,还体现在作者的渊博学识所带来的“雅趣”。

  周作人读书极多,每写到一个风物,他都能东征西引,左右逢源,各种趣语稗谈信手拈来。比如本文写到故乡的荠菜,便引明代文学家田汝成著的《西湖游览志》和清代文学家顾禄的《清嘉录》中的记载,这两本都是关于吴中民间世俗的书。这些引用增加了文章的厚重,文章也有了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写紫云英,引用日本的《俳句大辞典》,“ 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吧。”仿佛不经意,但作者的学识已经跃然纸上了,就使周作人的美文与那些惟有平淡的文章天壤之别。而且,对每一种野菜的性状,以及野菜的食法,周作人都仿佛博物学家一样,能细细道来。如“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再如,“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等等。此类文字,是周作人一贯的风格,能让读者对绍兴地方的植物和生活习俗都有明白的认识,风俗宛然如在眼前。“这些都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特别留心于野卉杂花,亲切爱抚的记其性状,文情闲静,文笔润泽” 。这就是周作人散文中的雅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就可以得来的。有这些作底子,《故乡的野菜》中体现的地方风味方显得雅致,所用的民间歌谣也更显亲切,才不孤单。淡而有味道,不正是周氏美文的特色么。

  3、平民化的写作立场

  周作人不但在理论上第一个提出了平民化的主张,同时以自己的创作实绩践行了这个主张,《故乡的野菜》就是一个典型。文章所写三种野菜:荠菜,黄花麦果,紫云英,均是极为常见的野生植物,甚至“ 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作者之所以对此兴致盎然,最大原因就是它们都是“ 浙东人春天常吃的”东西。清末的农村,也就是在周作人的童年时代,农民的生活是很清苦的,作为鱼米之乡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一年收入也仅能果腹而已。春天到时采摘一些野菜,就成为乡民们甚至城里的普通市民常做的一件事情。对这些野菜,一些士大夫用审美的眼光看待,描述得天花乱坠,“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可以看出,能否与底层人民的生活发生关系,是周作人思念这些野菜的一种情感。这种生活是普遍的事实,作者表达的是真挚的思想,平民化的写作立场于此凸显。

  平民化的写作立场同样体现在对待妇女儿童的态度上。“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 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周作人欣赏的态度溢于言表,对“妇女小儿”的这种工作从内心里发出赞美。周作人毕生关注妇女和儿童的命运,从没有把妇女和儿童当作男人们的附属品,不但重视采集童谣童话,也与贵族化写作把妇女看作玩偶的态度迥异。对每一个普通生命予以尊重,这样的情感称得上是大真挚。

  《故乡的野菜》虽是周作人美文创作的早期尝试,但卓越的美文艺术,处处散发的地方风味与深隐的平民写作立场,使其成为周作人散文创作的转折点和里程碑,昭示并影响了周作人此后言志美文的创作路向和特点。这篇美文所包含的诸种创作因子,又像一只报春之燕,预示了中国现代散文史上具有浓郁传统色彩一脉的诞生。《故乡的野菜》在絮絮漫谈之下有着精心的结构,看似平淡的文笔,却蕴藏了深厚的内涵和明妙的情趣。